一年前還是身份尷尬的“二奶”,居然一不小心又遭遇了“三奶”!昨日,在市婦聯維權部,這位二奶講述了一段離奇故事:花心丈夫陳忠林因包了二奶於芬,被原配夫人告上法庭離了婚。誰知老陳花心依舊,趁“二奶”於芬在外地時又包起了“三奶”!於芬淚流滿面地跑到市婦聯求助,誰來撫養我跟他生下的兒子?
二奶生了子
50多歲的陳忠林系渝中區居民,1978年與吳曉明結婚後生了一個女兒。1987年,夫妻倆開始做生意,家境逐漸富裕起來。可1996年,陳在一家夜總會認識了僅21歲的於芬,兩人很快便如膠似漆,從1998年起就在外租房共同生活,對外以“夫妻”名義相稱,次年還生下了一個男孩。後據於芬稱,陳當初拋下妻子來找自己,很大程度上是想要一個兒子!2001年下半年,吳曉明將陳忠林告上了法庭,渝中區法院判決二人離婚。鑑於陳有包二奶的行爲,法院還判決陳賠償前妻5萬元。2002年3月,市一中院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該案審理期間,於芬帶着兒子躲到了成都,陳堅稱自己與於沒有關係,更沒生下孩子,躲過了“重婚罪”的指控。
二奶遇三奶
在成都提心吊膽地住了好幾個月,去年下半年的一天,於芬回到了重慶。一走進自己與陳忠林租住的解放碑民生路的公寓,她驚訝地發現牀上竟然睡了一個陌生女子!一番交談,兩個女人都憤怒了——自從陳跟妻子離婚後,一直與於芬保持着聯繫,於已隱隱以“夫人”自居了。而那個女人則是陳不久前相好上的,確定同居關係時她也壓根兒不知道前面還有於芬,自己竟然已是“三奶”!
“三奶”怒氣衝衝地找到陳大鬧一通,很快便分了手。面對於芬的質問,陳忠林倒也沒說什麼,誰知去年年底,他突然提出要把兒子送到福建去。於芬死活不肯,陳便立刻與其分居,不再支付生活費和撫養費,還經常加以威脅恐嚇。無奈,於只好將3歲多的兒子藏了起來,過年也沒敢讓他跟親生父親見面。兒子由誰養?
28歲的於芬六神無主:兒子是自己的命根子,絕不能讓陳忠林把他弄到天涯海角去。可跟他鬧翻後斷了經濟來源,自己一時又沒工作,兒子怎麼撫養?生下的孩子要是陳翻臉不認,自己又該怎麼辦?於是,在朋友的鼓動下,她鼓足勇氣來到市婦聯,希望能從這裏得到幫助。傾訴完後,她便飛奔離去,連住址和電話都沒留下,婦聯的同志喊都喊不住……
昨日,市婦聯法律顧問楊曉君告訴記者,按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已婚生子享有完全平等的權利,父母雙方都有撫養的義務,而且還享有平等的繼承權。陳忠林不僅必須支付撫養費,他的財產還必須給私生兒子留一份,否則“二奶”也可以把他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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