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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只想玩玩,卻沒想到玩的代價幾乎使我妻離子散,而我真的沒強奸她。』24日上午9時許,趕了一夜火車的道縣出租車司機大國(化名)顧不上洗把臉,便直奔本報,緊緊地抓住記者的手淚流滿面地說道。
外出辦事不堪誘惑
大國說,他是永州道縣的出租車司機,去年10月18日晚7時許,他用車送一名熟悉的發廊小姐小花(化名)從道縣去廣西桂林市辦事,說好車資150元。到達桂林已是次日凌晨1時許,辦完事後,大國與小花連夜趕往道縣。途中小花說:『大國,現在找情人好普遍,我看你又講感情、守信用,以前想約你做那個,只是一直沒有機會。』說著說著小花就靠在了他肩上。
大國說,他見小花如此主動,也就沒有考慮什麼,雙方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了關系。事後,小花說:『大國,今天我們有緣,你的夢想實現了。今後,你拿點錢,幫我買手機。』當時時間已到清晨6時許,他把小花送到住處後,向小花索要車資,小花生氣地說:『已兌帳了。』之後轉頭就走。
三陪女找上門來強要錢
10月19日下午3時左右,小花打來電話對大國說:『你的的士費我交給你老婆,既然你不講感情,我就要你好看!』
大國愛人小珊介紹,當天下午4時至晚上11時,小花帶領多人來到她家進行恐嚇,並敲詐說:『你老公強奸了我,你看怎麼辦?公了還是私了?公了要他坐牢,私了好說。』小珊打電話把情況告訴大國,大國急忙來到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並如實講述事情經過,同時,大國又打電話叫小花也來公安局。爾後,經過道縣公安局審問後,大國被關進了看守所。
公安局:此案符合辦案程序
據經辦此案的道縣公安局民警何某說,大國涉嫌強奸案的案子一直是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來辦理的。接到報警以後,經過初步調查,他們拘留了大國以便偵破此案。去年11月11日,在大國的家人交了5500元錢的取保侯審保證金後,大國已被放回家中。
隨後,記者幾經周折終於與小花聯系上了,接到電話時小花沈默了一下,然後在電話中不耐煩地說,她不管這件事,她報了案,大國確實強奸了她。
檢察院:證據不足不予逮捕
對此,道縣檢察院負責人尹某說,去年確實有這麼一件涉嫌強奸的案件。當時,道縣公安局是將大國涉嫌強奸一案送交檢察院,要求逮捕大國,而檢察院認為當事雙方的對話有許多矛盾之處,且根據案件的情節,該案不是一宗強奸案,因而在去年10月25日,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不予逮捕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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