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邀公檢法、銀行、工商、稅務、電信等部門相關人士加盟。”這是一些“調查公司”明目張膽打出的招聘兼職人員的廣告語。這些以查婚外情、催債討賬爲主要業務的“私家偵探”,爲什麼會對這些機關單位的人如此“青睞”呢?昨天,記者在電話暗訪中發現了諸多貓兒膩。
“調查公司”誠邀這些在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做什麼?記者先後假稱是銀行、電信和法院的工作人員要應聘兼職,對幾家“調查公司”進行探訪。“調查公司”的人毫不隱諱地說,邀銀行的人主要是查別人的賬戶。比如離婚案件中,查丈夫有多少財產,查對方的財產有無私自轉移,公司財產的流轉等。邀電信人員主要是查別人的電話、別人的通話記錄等等。而邀公檢法人員主要是透露具體案件的內部情況,特別是具體案件的證據等。
調查公司對公檢法、銀行、工商、稅務、電信等部門的人特別“青睞”,都許以高報酬。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是銀行人員兼職,有兩種付酬方式。一是一事一議,據事情大小、難易程度決定。另一種是長期合作,一般查一筆賬付酬1000元。如果是電信人員兼職,付酬方式是查一個電話100到200元。當記者詢問是否有人員接受他們的邀請時,每家公司都毫不猶豫地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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