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衛廳16日決定,研究修改自衛隊法等有關法規,以便在自衛隊配備彈道導彈防禦系統後,簡化自衛隊奉命出動、攔截彈道導彈的程序。
據此間媒體報道,日本防衛廳準備修改自衛隊法的內容主要有兩點:將部隊受命出動及實施導彈攔截任務的權限給予部隊指揮官和簡化下達部隊出動命令的手續。其具體辦法是:在日本可能遭到導彈攻擊的情況下,當“敵人”導彈處於發射前階段時,首相在下達部隊出動命令的同時將攔截彈道導彈的命令權給予有關部隊的指揮官。此外,簡化首相命令部隊出動及事後報請內閣會議批准的程序。
防衛廳認爲,簡化上述程序的前提是,在“敵人”導彈發射準備階段就能夠準確地掌握其發動攻擊的可能性。爲此,在修改自衛隊法等有關法規的同時,必須研究解決包括蒐集情報在內的各種問題。
近一個時期,日本政府一直以“朝鮮彈道導彈發射後7、8分鐘便可打到日本”爲由,加緊研究部署彈道導彈防禦系統,並修改自衛隊法等法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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