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解決房屋產權辦證遺留問題,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經市政府批准,本市房管局、建委、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及工商局將在四月份聯手集中解決1999年12月31前投入使用房屋的初始登記問題,力爭在今年年底前解決大部分房屋的產權辦證遺留問題。
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城市房屋所有權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在房屋竣工驗收合格30日內,開發建設單位應持投資計劃、用地、規劃及竣工驗收證明等證件,到房屋坐落區縣房管局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然後,購房人才能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2年底,本市房屋竣工後未辦初始登記的項目170餘個、500餘萬平方米。這部分房屋大部分集中在市內六區。開發建設單位未辦房屋初始登記的主要原因歸納起來有四個:一是投資計劃、用地、規劃、竣工驗收等登記要件不齊全;二是在建設或銷售過程中存在各種糾紛;三是由於種種原因部分開發建設單位破產或下落不明;四是部分開發建設單位產權意識差、運作不規範,不辦初始登記。
根據安排,這次解決的範圍是坐落在本市內,在1999年12月31日前已投入使用的房屋。要求開發建設單位因上述等原因未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從4月1日起到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有關申報手續,並報送有關資料。市房地產管理局提出初審意見,並根據各部門的會審意見,對於可以發證的,爲申請人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手續。
對於1999年12月31日以後已竣工驗收的房屋,將嚴格按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有關部門聯手共同治理。開發建設單位已具備初始登記條件不申請房屋初始登記的,將採取媒體公佈、停止餘房銷售、停止辦理資質年檢手續以及新項目的計劃、用地、工程、商品房銷售許可抵押貸款手續等措施進行處罰,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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