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今天從市物業辦獲悉,爲從源頭上解決物業管理內容不規範,服務沒標準,收費不透明,減少物業管理糾紛,今年本市在商品房出售時,將全面推行物業管理雙確認制度,即“第一契約制”。
今年開始,開發企業在售房時必須明示前期服務合同和業主公約,並要認真解釋。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還要書面確認《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公約》,並且三方書面承諾履行義務承擔責任,實行“第一契約制”。也就是說,今後每一位購房者在買商品房時,除購買該商品房的產權外,還要對它所提供的物業管理內容和服務標準加以認可。一旦第一位購房者認可,此後再買該項目商品房的消費者都要遵守這一“要約”。
據稱,推行這種制度不僅能有效地保護購房人的權益,在買放心房的同時買到透明的物業管理,而且對售房違規承諾也是一種有效的約束機制。此項制度的實行將會在源頭上界定當事人的責任,大大減少物業管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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