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本是一件極爲平常的事情,然而,梅州市梅江區法院最近在審理一宗離婚案件時,卻發現離婚當事人竟然是一對假鴛鴦。爲了達到離婚的目的,男方曾某竟然將妻子身份證偷出來,請“槍手”玩起離婚鬧劇,而槍手是其弟媳。眼看這個鬧劇就要得逞時,卻被法官慧眼發現破綻,經過一番較量,其不法行徑終被揭穿。無視法律,藐視法庭,欺騙法官的當事人,最終付出了被拘留和罰款的代價。據悉,此案爲梅州市首宗假冒當事人進行訴訟的案件。
假夫妻上公堂鬧離婚
今年3月5日下午3時多,梅州市梅江區法院立案庭來了自稱是夫妻的一對男女,說是來法院辦理離婚手續,立案庭法官要求當事人出示相關證據材料時,男的只向法庭提交了身份證,說結婚證丟了。於是又從口袋中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由婚姻登記處出具的一份婚姻關係證明材料。女的拿出“自己”的身份證讓法官看了看。男的叫曾某,1960年11月生,女的叫“朱某”,1962年7月生。
立案完畢後,曾某沒有立即離開,而是請求法官現在就開庭審理此案。站在旁邊的“朱某”也隨聲附和,表示不作書面答辯。看到這種情況,立案庭法官隨即就將案件轉送到民庭,並說明了他們的要求。
下午4時50分,梅江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宗離婚案。主審該案的範法官,對當事人雙方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並依法進行了開庭和調解工作,希望能促成雙方當事人和好。但是,雙方當事人仍然態度堅決,表示要堅決離婚,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離婚調解協議。調解結束後,由於調解書來不及打印,範法官要求雙方當事人第二天上午到法院來取調解書。
年齡差異引起法官懷疑
回到家裏,範法官越想越不對勁,憑着多年審判實踐經驗覺得此案不正常,存在諸多疑點。女方提供的身份證顯示她的年齡是41歲,又是農村婦女,而且生有3個子女,最大的現在已有20多歲了。但法庭上的“朱某”,看上去也不足30歲。再則,短短的幾十分鐘的庭審,女的卻顯得焦躁不安,說“辦個離婚爲何這麼難!”似乎有點責備法官的樣子。另外,這對夫妻在法庭上好像背臺詞一樣,顯得若無其事。總之,像這樣要求匆忙離婚的案件在審判實踐中並不多見。
當事人被拘留罰款
第二天,範法官一上班就把昨天晚上懷疑的事情告訴了院領導,主管院長要求法官一定要慎重從事。於是,當兩人來拿調解書時,法官將兩人分開問話,這對假夫妻立即露出馬腳,而事實的真相令法官啼笑皆非。
原來曾某妻子確實是朱某,但來法庭離婚卻是朱某的弟媳婦陸某。因曾某和朱某感情不和,多次鬧離婚沒有成功,便想利用其他方法離婚,而陸某與曾某平時有生意往來,曾某曾幫助過陸某,得知曾某的“離婚苦惱”後,表示願意“拔刀相助”,曾某大喜之下便趁妻子不注意,將其身份證偷出來,與陸某到法院辦理離婚,於是便出現了文頭滑稽的一幕。
得知事實的真相後,曾某立即被法院處以罰款500元和拘留15天,但陸某知道露餡後,偷溜出法院遠躲往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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