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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某證券公司的研究分析員陳某,給女同學介紹工作後,因爲對方“不關心他”,竟然把女同學的樣貌移花接木到一些色情照片之上,再傳真到女同學的公司,企圖侮辱她,令她失去工作。
昨天,陳某在香港西區裁判法院承認犯有3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下令索取他的背景及心理報告,案件延至4月1日宣判。
案情透露,在某證券行任職研究分析員的女受害人,從去年6月起,時常在公司接到一些傳真給她的“色情圖片”,部分圖片甚至“移花接木”地貼上了她的樣貌,傳真上還寫着“欠債還錢、血債血償”的恐嚇字樣。
警方接到報案後,追蹤線路,發現色情傳真發自香港會展中心的貿易發展局商業資訊中心。警方於是在那裏設下埋伏,當場拘捕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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