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塑料小蛇竟然將一名女中學生嚇出精神病,由此女中學生向拿蛇的男生索賠16萬元。
3月18日,女中學生以及所在的學校和拿蛇的男生接到了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法院將於3月21日再次審理這起特殊的人身損害賠償案。
2002年4月4日上午,建昌縣賀杖子鄉中學初中三年級女生朱某所在的班上第三節課時,朱某在維持課堂紀律,一回頭,看見後邊課桌上伏着一條小蛇,朱某被嚇得驚叫一聲,之後,夜裏睡不着覺,白天有時還被嚇得哭起來。原來那條蛇是一名男生拿來的塑料玩具蛇。朱某到瀋陽、錦州等地醫院治療,被診斷爲“心因性心理反應”,該病屬於精神病的一種。朱某家人支付醫療費1萬餘元,朱某也因此無法正常上學。朱某隨後向建昌縣法院起訴拿蛇的男生,要求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等16萬元。建昌縣法院一審判決拿蛇的男生和學校共賠償朱某2.2萬餘元,其中拿蛇的男生和學校分別承擔70%和30%。拿蛇的男生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究竟女中學生能夠得到多少賠償,還有待中級人民法院的最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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