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3日,順德樂從一棟別墅內發生血腥案件:41歲的某飯店老闆吳文江及其67歲的母親馬玉妹死於亂刀之下,馬玉妹的頭顱幾乎被割掉。此案成爲樂從最殘忍的兇殺案。兇手是吳文江妻子歐陽可平的私生子,一直被歐陽可平稱爲“侄子”的歐陽庭華。
近日,佛山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歐陽庭華死刑,緩期2年執行;以窩藏罪判處歐陽可平3年有期徒刑,緩期4年執行。
歐陽庭華,19歲,因酷似明星謝霆鋒而被叫爲“鋒仔”。
案發當日中午1時左右,剛從河源趕來的歐陽庭華按響了位於順德區樂從鎮某別墅區繼父吳文江的門鈴,吳的母親馬玉妹打開門。當馬老太正欲撥打電話叫歐陽的母親送飯過來時,歐陽手持利刃向馬的脖子割來,鮮血噴濺而出,歐陽又朝老太太身上一陣亂捅,直到她一動不動。
隨後,歐陽持刀徑直到二樓,向正在看電視的吳文江揮刀亂砍亂捅,活活將其殺死。連殺兩條人命後,歐陽匆匆下樓將馬的屍體用牀單包好並拖入其房內。
下午2時左右,在吳的妻子歐陽可平幫助下,歐陽換上吳的衣服,將衣袋內近8000元現金一併帶上,匆忙逃到佛山後因形跡可疑被巡警帶回公安局。
據警方稱,有親不能相認是釀成悲劇的真正原因。
歐陽庭華是歐陽可平與吳文江婚前與他人所生的私生子,他在河源鄉下長大,後來隨外公外婆搬到城裏,因爲是私生子其受盡冷眼。歐陽庭華平時只能在和媽媽單獨相處時才能相認,而在衆人面前就要改口叫“姑姑”。當得知母親與繼父時常吵架婚姻不幸時,再加上高考失敗和長期的壓抑,他走出了持刀殺人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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