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3月27日從天津市高招辦獲悉: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時間爲4月1日至4月5日。報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辦理。
這些人有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3)身體健康;(4)有本市正式戶口(含藍印戶口)。
4類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不同人員報名地點不同
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學籍所在的中學報名,由其學籍所在中學集體到規定的區縣招辦辦理報名手續。在職職工在其工作單位所在的區縣招辦報名,應屆中職畢業生、往屆生、戶口在本市本人在外省區借讀的報考者在其戶口所在的區縣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在本市定居的外國僑民且符合報名條件前三項者,持市公安局填發的“外僑居留證”,到南開區招生辦公室報名。
報名須帶以下證件
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必須持戶口冊和本人身份證報名,在職職工須持戶口冊、本人身份證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報名。在外省區就讀的報考者須持戶口冊、本人身份證、所在中學出具的學歷證明和省級會考成績證明報名。
報考者報名時須填寫“考生報名登記表”,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在區縣招辦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電子攝像。
免試保送生和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也必須報名。被推薦的免試保送生及參加普通高校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均須履行正常的報名手續,繳納報名考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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