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仁壽縣鏵強中學一女生在外租宿,其間與兩名男生髮生性關係,校方發現後對3人作出“勸其轉學”處理。
據瞭解,今年2月l6日,經鏵強中學校長簽字同意,高一女生小芹(化名)在校外租房住宿。小芹與高三補習班男生小韋(化名)上完晚自習後數次在出租房內發生性關係。沒過多久,小韋發現小芹與小冬(化名)關係密切。3月5日晚l0時許,小韋撞開小芹出租房門,發現2人正在屋裏……小韋鬧將起來,3人關係遂被校方發現。當日,仁壽縣公安局對3名學生進行詢問,3人承認了上述事實。3月7日,鏵強中學對3人作出“勸其轉學”的處理。
小芹被家人轉到另一中學,整日鬱鬱寡歡。其家人認爲,小芹一事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鏵強中學校長徐樹成告知,學校對校外租房學生有個規定:凡是在距校2.5公里以內租房的學生,必須經家長和校長簽字同意,而小芹採取不誠實手段,讓房東老闆冒名頂替其母簽字同意,學校也有上當受騙的感覺;另外,學校作“勸其轉學”的處理,是經過3人家長同意的。
樂嘉律師事務所眉山分所律師伍吉書認爲,上述事情的發生與學校管理漏洞有很大關係:首先,校長簽字同意小芹租房時,對其母親身份未加覈實;其次,對在外租房的住校生夜間未實行有效管理,爲小芹與其他男生髮生關係提供了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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