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現將2003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3年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爲法定假日,將4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別調至5月6日(星期二)、5月7日(星期三)休息,5月3日(星期六)的公休日調至5月5日(星期一)休息,5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6日、27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