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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近一個時期,工商部門市場巡查發現,個別企業打着“戰略研究”、“戰略管理”的旗號,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或編輯印發非法出版物。針對這種情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進行專項治理。
據介紹,凡企業名稱中含有“戰略研究”、“戰略管理”等字樣的,登記機關要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責令企業辦理名稱變更登記。據瞭解,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點的專用詞語。“戰略研究”、“戰略管理”等帶有意識形態性質的字樣,不屬於企業經營行爲的用語。今後,天津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一律不予覈准帶有“戰略研究”、“戰略管理”等字樣的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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