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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兒,陝西省戶縣林業局原局長李宏超爲兒子辦婚事,以局辦公室名義發出“恭請各位光臨”的通知,致使當天縣林業局人去樓空,工作陷入癱瘓。此事經媒體曝光後引起有關領導重視,李宏超自然被免去局長一職。就在幾天前,又發生漢陰縣國稅局澗池分局局長王生貴過生日大排宴席、燃放煙花爆竹震碎鄰居玻璃的事兒,在當地鬧得沸沸揚揚。
按常理,婚喪嫁娶、生日祝壽在中國早已是約定俗成的事兒,鬧一鬧亦在情理之中。但做爲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則應免其“俗”,千萬不能當成小事。
幹部“隨俗”難免要耽誤工作。經常聽到這樣的傳聞:衛生局長家“過事”,連救護車都得圍着轉,結果重危病人不能及時接送到醫院;公安局長家“過事”,往往警車開道,前呼後擁,浩浩蕩蕩,但追捕犯罪嫌疑人卻沒了交通工具;戶縣林業局局長家“過事”,就使得單位人去樓空,當天到林業局辦事的羣衆吃了“閉門羹”。
幹部“隨俗”還容易滋生腐敗。事實證明,許多領導幹部最終走向貪污腐敗都是因爲“隨”了不起眼的“俗”開始的:過年有人送“紅包”,出國有人贈“盤纏”,住院有人奉“營養費”,婚喪嫁娶有人湊“份子”,看似禮尚往來,人之常情,但送者或爲前途計,或爲“錢途”謀,收納者在不知不覺中被“套牢”。久而久之,約定俗成的習俗就變成了權錢交易的醜惡行徑。
實事求是地講,大多數幹部的確是在約定俗成的習慣推動下不得已而爲之。但時下也有不少幹部熱衷於在各式各樣的習俗中講排場,比闊氣,藉此光宗耀祖,顯赫門庭,個別幹部甚至爲此做出種種荒誕舉動。重慶市就有一位名叫馮文超的副廳級幹部,從1991年至1998年,在老家黔江斥巨資爲自己修建了一座佔地約1畝的豪華“活人墓”,並樹碑立傳,刻寫“官爵至五品”等碑文,最終成了笑談。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需要各級幹部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和廣大羣衆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這就要求各級幹部迸棄種種陳規陋習,切實轉變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不能在不良習俗面前隨波逐流,更不能借“習俗”爲自己的錯誤行爲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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