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漂亮空姐因為坐出租車遭遇車禍致使臉上留下疤痕,而航空公司因此將其解聘。15日,順義法院後沙峪法庭判決出租汽車公司賠償空姐5萬餘元的賠償金額。
2001年5月6日,原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空姐李女士乘坐的出租車與一輛小客車碰撞,她的左眼角外遺留一道1厘米的明顯疤痕。而航空公司也因這道傷疤不再和李女士續簽勞動合同。李女士故起訴到法院,要求出租公司賠償損失,其中包括兩萬元預得收入損失。
法院認為,原告乘坐被告出租車,被告應將原告安全送到目的地,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原告受傷,系違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