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日前推出簡化職稱評聘程序的五項措施:
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1999年及以後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合格證書、2000年及以後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C級合格證書和2001年及以後取得的北京市古漢語考試合格證書,這些證書在初級評中級、中級評副高、副高評正高職稱時,長期有效,不再有時間限制。從2004年開始,北京市不再組織古漢語考試,相關人員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考試,評聘中級職稱原來要考4個模塊,現在只需3個;評聘高級職稱時,原來要考6個模塊,現在只需4個,成績終身有效。評聘中級職稱已取得的3個計算機模塊合格證書,在評聘高級職稱時繼續有效。
取消調入本市單位人員的職稱認定。凡在非本市所屬單位工作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調入本市所屬單位後,不再辦理審覈認定和換髮北京市職稱證書手續。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人員,可持原職稱證書直接申報。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轉換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用人單位可按照新崗位要求和有關規定直接聘任與原職稱級別相同的專業技術職務。
簡化取得執業資格人員的職稱評聘手續。參加國家人事部統一組織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如造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藥師等,不再換髮北京市職稱證書。用人單位可按有關規定直接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符合申報高級職稱條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持執業資格證書直接申報。其中屬於非本專業學歷或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免專業知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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