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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月24日電--國家林業局24日向社會公佈了2002年四起嚴重違法佔用林業項目,並要求當地林業部門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這四起嚴重違法佔用林地項目是:
青海省化隆縣黃河公伯峽水電站工程。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未辦理任何佔用林地手續的情況下,於2001年8月28日動工,違法佔用化隆縣集體林地22.7333公頃,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違法採伐林木,未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蒙山縣蒙蒼二級公路改擴建工程。蒙山縣人民政府在未辦理任何佔用林地手續的情況下,於2002年3月動工,違法佔用蒙山縣集體林地16.4133公頃,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違法採伐林木178.4立方米,未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江西省興國縣319國道改擴建工程。興國縣319國道建設指揮部在未辦理任何佔用林地手續的情況下,於2001年11月1日動工,違法佔用興國縣集體用材林地5.0667公頃,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違法採伐林木38立方米,未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河北省行唐縣新阜路行唐至保定段擴建工程。行唐縣公路局在未辦理任何佔用林地手續的情況下,於2001年9月動工,違法佔用行唐縣集體林地1.8067公頃。工程取土臨時佔用行唐縣集體林地1.0067公頃,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違法採伐經濟林木297株、用材林木466株,未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國家林業局發出的通報中強調,四起案件的發生,表明違法佔用林地現象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較嚴重,特別是一些重點建設項目違法佔用林地和無證採伐林木的情況比較突出。
國家林業局要求,對通報的4個違法佔用林地項目,各有關省(自治區)林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力量依法予以嚴肅查處。至5月底仍未對違法佔用林地的項目依法嚴肅查處的,國家林業局局將組織力量,立案督查並協調有關部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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