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近日,紅橋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爲坐落在紅橋區佳寧裏小區的一住房因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依法判決開發商“恆隆房產置業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和銷售商“競成置業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向居民陳女士支付購房款、裝修費、律師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萬餘元。
1998年底,居民陳女士與“競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了“恆隆房產置業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佳寧裏小區15幢7門的一間售價爲6萬餘元的住房。但進住後時間不長,陳女士就發現房屋牆體潮溼,牆體裂縫等質量問題。此後,被告多次對樓房進行修復,房屋質量問題卻沒能得到根本解決。到現在爲止,該商品房都沒能辦理相關房產手續、戶籍關係,給陳女士等人的生活造成諸多不便。
2000年底,市房屋鑑定勘測設計院對15幢6、7、8門的首層商品房進行勘測鑑定,認爲,該建築首層牆體潮溼鹼蝕外牆面起皮剝落的主要原因是,兼作爲防潮層地圈樑砼不密實,強度偏低無法起到防潮的作用,且場地地下水位偏高所致,繼續發展將影響牆體承載能力形成危險點。
去年7月,市房屋鑑定勘測設計院又對15幢7、8門的2—6層商品房進行了勘測鑑定,認爲目前該建築頂層牆體出現的牆體裂縫,主要原因是磚與混凝土兩種材料受環境、溫度影響,形成溫度應力所造成的頂層端部牆體溫度裂縫,部分房間屋頂沿樓(屋)蓋板板縫出現的抹灰層裂縫爲非結構性裂縫;另外,所檢測砂漿強度,除7門5層牆體沏築砂漿強度滿足原設計砂漿強度等級要求外,其餘各層均不滿足。所抽檢砼構件除8門3層圈樑和8門4層樓梯板的砼強度滿足原設計等級要求外,其餘均不能達到原設計要求。據此,經綜合分析認爲,在該建築牆體沏築砂漿強度已存在嚴重缺陷,部分砼構件的砼強度存在一般性質質量缺陷,同時因牆體構件的沏築砂漿強度存在嚴重質量缺陷,已不能滿足天津市7度抗震設防條件下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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