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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5月2日),天津市衛生局、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市民政局聯合下發關於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繳納救治費用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根據衛生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於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繳納救治費用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精神,昨天市衛生局等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醫院要嚴格執行先救治、後結算費用的規定,簡化入院手續、及時開展救治工作。嚴禁因爲費用問題延誤救治或推諉病人,對於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
發熱病人到醫院就診時,免辦掛號手續,先就診;初診爲非典患者和疑似病人(以下簡稱患者)後,不再由患者繳納檢查、檢驗等有關費用,實行記賬制。普通患者補交各項費用。患者住院或留院觀察時,免交住院預交金等一切費用,辦理登記手續後直接留院觀察或入院治療。醫院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做好救治工作,對於參加了醫療保險的患者,醫院應及時通知該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救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也採取記賬的方式,患者無需逐項繳納各項費用。患者出院時,需向院方提供其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及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證(卡)等)複印件和聯繫方式,並由患者或其家屬對院方提供的診療、住院記錄與費用清單進行簽字確認。
通知要求,有關部門要按照《財政部衛生部勞動保障部關於妥善解決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費用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和《財政部衛生部關於農民和城鎮困難羣衆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及時與醫院辦理患者醫藥費用結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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