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這樣的人當門衛,這不是給公安局抹黑嗎……”。2日下午,幾名在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門口賣包的女店員說起分局的門衛明某時,又恨又氣,紛紛表示要以“性騷擾”將其告上法庭。
明某30歲上下,在公安碑林分局當門衛已有一段時間。據店員稱,明某經常到店裏來,動不動就往她們身上蹭,還說些下流、挑逗的話。一名叫紅紅的女店員稱,在以往早上上班掛包時,明某常過來摸她的臀部,還趁她在售貨之際,時不時地摸她的手。店員蘭蘭說有一次她晚上下班回家,正走着,明某竟跑到她跟前說:你可以做我的情人嗎,我們可以去玩玩嗎?氣得她當即跑開。店員青青一提起明某便滿腔憤怒。她說,明某經常竄到店裏,對她說什麼“可以睡覺嗎”等。2日中午,青青到公安局裏打水,出來走到門口時,明某衝她說,“你的胸脯很大”,聽此,青青的怒火一下子迸發出來,反駁中,明某竟踢掉青青手裏的桶,拳打腳踢,後被附近賣藏飾的徐師傅拉開。
經覈實,明某的輕浮行爲早已不是一天兩天了。附近的茶葉店、內衣店店員一提起明某,都十分氣憤。對當天發生的事,與明某一起值班的楊某也承認,明某是說過胸部好大的話。
就此記者找到公安碑林分局,據祕書科一位姓白的民警介紹,門衛屬保安公司管。記者後見到碑林區保安公司負責人王保紅,他得知此事後極爲震驚,當即向受傷害的女店員表示歉意。當天就將明某停職,同時表示將調查覈實。並稱,覈實後,除辭退明某,受傷害的女店員還可到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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