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治非典疫情蔓延的特殊時期,爲及時發現非典疑似病人,促使患者早到正規醫療單位進行有效治療,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5月3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建立和執行解熱、鎮咳類藥品銷售登記制度,購買此類藥品的人員均需進行登記。
省藥監局要求,全省各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建立和執行解熱、鎮咳類藥品銷售登記制度,並在店堂予以公示。各藥品零售企業及工作人員對前來購買上述藥品的顧客,應當詳細詢
問,逐一登記其姓名、家庭住址及聯繫電話等有關情況,並按規定填寫“河北省藥品零售企業解熱、鎮咳類藥品銷售記錄”,對購藥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繫電話、所購藥品的名稱等內容予以詳細登記。同時應力勸患者及時到就近正規醫院就診,必要時應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控制中心及時報告。
省藥監局還要求全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從即日起加大對藥品零售企業銷售此類藥品登記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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