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天津市教委獲悉,天津昨日推出一系列措施,推動各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開展,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困難而輟學,同時加強對貸款學生的管理,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要籤誠信保證書,對於畢業後惡意欠款的學生將在媒體上公佈還貸信息提示。
根據有關規定,凡是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在申請時要遞交本人簽名的《天津市普通高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誠信保證書》,並在發放貸款時集體開展誠信宣誓等誠信教育活動。對已獲資助的學生,各高校要建立詳細檔案,在學生畢業時歸入學生個人檔案,提供給用人單位,藉助社會力量加強對貸款學生的監督,以減輕銀行對畢業後的貸款學生的催繳壓力。對於未能按貸款協議要求按期歸還本金和利息,並在畢業後不主動與見證人和貸款銀行聯繫、不按協議規定提供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的學生,市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將在天津有影響的報刊、網站和其他媒體上公佈還貸款信息提示。經銀行確定的惡意欠款的學生名單也將在上述媒體及時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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