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愚人節剛過,江蘇省南京市一家主流媒體的黃金版面上就打出一條通欄廣告,上面赫然印着一幅照片,讀者打開報紙,冷不丁一瞧:趙本山來了!細看照片旁邊的文字:華東傢俱市場--打造南京最大的專業傢俱集散地(倉儲式傢俱專營市場),特邀“趙本山”爲您打造驚喜購物之旅。“趙本山”(模仿秀)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域化裝成不同的人請消費者辨認且有禮品贈送,消費者可與“趙本山”合影留念……
原來,此趙本山是“克隆”的!
“趙本山”何許人也
在華東傢俱市場精品廳裏露臉的“趙本山”,穿着大家所熟悉的藏青色中山裝,頭戴一頂鴨舌帽,滿臉的滑稽表情,與著名笑星趙本山還真是特別相像。
“趙本山”的真名叫田彪,出生於1958年1月21日,與趙本山同齡。田彪是道道地地的南京人,家住南京市下關區三汊河一帶。1979年他進了南京電珠廠,在流水線幹了6年後,被調進南京快速熱水器廠工作。在工作之餘,他通過讀夜高中、夜大學,掌握了製冷、制熱的原理及實際運用。後來,他被廠裏委派至北京辦事處工作,擔任銷售部經理。1995年,他被調進南京市外經委下屬的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擔任業務部經理至今。因單位效益不好,他處於半下崗狀態,呆在家裏養起了牡丹花,一盆盆賣出去,掙幾個零用錢。
田彪忙於自己的生計,平時難得照一回鏡子,也就沒有在意自己的長相。他記得5年前的一天晚上,他與幾個朋友聚在一家小飯館裏吃飯。酒至半酣,一個朋友噴着酒氣,不無驚奇地對他說:“田彪,你長得太像趙本山了!”田彪認爲這是酒話,再說他也不想與趙本山“攀這個親”,一笑了之。
隨着趙本山在全國的大紅大紫,田彪無意之中開始沾起著名笑星的“光”來。有一次,他在單位門前打車,上車後,“的姐”問:“先生,您去什麼地方?”他說:“我到下關三汊河。”南京話中雜着一點東北腔,“的姐”吃驚地問:“您是不是趙本山?”他說:“我不是。不過長得有點像而已。”一路上,他用半生不熟的東北話同“的姐”聊天,聽得她一路笑聲不斷。下車後,“的姐”說什麼也不肯收他的22元車費。後來,他去飯店應酬時,一不小心就會被服務員、客人“認”出來,搶着同他這個神氣活現的“趙老蔫兒”敬菸敬酒、握手合影,弄得他挺不好意思,在心裏覺得有點對不起趙本山。
2001年春節前夕,有一個頗有眼光的朋友要田彪在江蘇電視臺搞一場趙本山“模仿秀”,體會一下當明星的感覺。朋友甚至幫他與江蘇電視臺的大腕級記者打了招呼,可田彪卻認爲這樣做毫無意義。此後,他一直保持着低調,不願穿與趙本山同樣的衣服,不戴與趙本山同樣的帽子,甚至言談舉止故意與趙本山南轅北轍。
到了2003年春節期間,田彪外出打工多年的侄女第一次回來過年,在一起吃飯時,侄女突然畢恭畢敬地說:“叔,你知不知道你像一個人?”他學着用東北話一本正經地說:“你就不要講了,我像趙本山。”一桌人笑得東倒西歪,侄女建議他不妨借趙本山的名氣,打出自己的形象。他仍然沒有同意:“我不沾趙本山的光,照樣吃穿不愁。何必丟這個人,現這個眼?”
“名人”意識的覺醒
田彪依然平靜地生活着,他沒有料到江蘇興化市農老大公司早已盯上他了。經一段時間的精心策劃,農老大公司總經理王一江先生專程趕至南京,找到了正忙着養牡丹花的田彪。王總經理希望田彪加盟農老大,爲公司新近開發的蘆薈系列保健品出一把力。
田彪搖頭婉拒,無論王總經理怎樣做工作,他就是不鬆這個口。說到最後,王總經理說:“田先生,你知道趙本山的出場費是多少?”王總經理說出了一個讓人咋舌的天文數字後說:“田先生,您應該借名人之勢,趁機發點小財啊……”雙方商談的最終結果是田彪作爲農老大公司開發的蘆薈系列保健品的形象大使,肖像印上產品外包裝盒上,報酬爲該產品純利潤的10%。
2003年3月16日上午,天降大雨,王一江帶着田彪趕至南京喜洋洋影樓,請該影樓大牌攝影師爲田彪化妝。爲了讓化妝師畫得更加生動傳神,王總經理一連跑了10多家影碟店,好不容易纔買到一盒趙本山小品碟片,供化妝師參考。化妝畢,由國家一級攝影師現場拍攝了大半天。“明星照”出來後,王總經理帶着全部照片連夜趕回興化市,急送當地的彩印廠印刷。幾天後,印有“趙本山”形象的蘆薈系列保健品在廣州舉辦的全國保健行業展銷會上,贏得的好評如潮,訂單如雪片一樣飛來。
第一次拋頭露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田彪信心大增,決定以走捷徑的方式趕超趙本山。他特地去影碟店裏買來趙本山的10張碟片,將趙本山的經典小品《雙簧》、《賣柺》、《如此競爭》、《紅高粱模特隊》等看了一遍又一遍,自覺地跟着趙本山“學舌”起來,悉心模仿趙本山的動作,仔細揣摩趙本山的語氣、神態、表情等,時不時地對着鏡子一瞧,倒蠻像一回事。他越來越相信一點:跟着趙本山學逗哏,只要功夫到家,一定大有“前途”。
機遇開始向田彪招手了。華東傢俱城準備搞一次大規模的促銷活動,爲保證這次促銷活動的效果,傢俱城董事長決定邀請著名笑星趙本山前來捧場。一打聽,請趙本山出場費很高,而且還不一定能預約得上。正在這時,傢俱城董事長的一位朋友得知田彪模仿的“趙本山”的肖像印上了興化市農老大公司開發生產的蘆薈系列保健品的消息後,建議請這個“趙本山”出山,助一臂之力。經雙方談判,田彪爲華東傢俱城提供與生俱來的“模仿秀”資源,華東傢俱城回報以強勁的廣告宣傳及新聞炒作,讓田彪一躍而成爲南京乃至江蘇地區家喻戶曉的大腕明星,“互惠互利,資源整合”。
距4月12日舉辦的促銷活動沒幾天了,田彪逼自己儘快進入角色。他從一個朋友壓箱的衣服中,找出一件藏青色的中山裝穿在身上,又去鞋帽商場選購了一頂半新不舊的鴨舌帽,往頭上一扣,自言自語起來,神態、語調、走路姿勢等刻意模仿着趙本山,對着鏡子一照,幾近以假亂真。
4月12日上午八時許,“趙本山”來到了華東傢俱城。一想到即將紛至沓來的市民及新聞媒體記者,他的心裏不免慌張起來了,直朝辦公室裏躲。華東傢俱城負責人動員他上場,可他卻遲遲下不了決心。在此情況下,一位頗知田彪底細的朋友趕緊去買來一瓶白酒,外加一袋花生米,催他喝酒壯壯膽。三四兩白酒咕咚咕咚下肚後,田彪的膽子大了起來,舉手投足、對白自語更像趙本山了。
沒多久,想一睹新鮮的市民們潮水般涌進來,“趙本山來了!”傢俱城裏的衆多營業員離開攤位,與顧客一起爭睹笑星風采。不一會兒,人們發現了其中的破綻:原來這裏的“趙本山”是個冒牌貨!頓時,嬉笑怒罵聲響成了一片。
在銷售現場,衆多慕名而來的市民團團圍住“趙本山”問長問短,不少人還是認爲搞這種活動很有趣,挺好玩,符合中國人最喜歡“湊熱鬧”的心理。一位姓趙的先生說,來到這裏既能看一看“趙本山”的真面目,又能選購到稱心如意的傢俱,覺得心情舒暢。他最後強調說,買傢俱更看重的是質量,而不是名人推銷。
南京“趙本山”浮出水面後,引發了空前的轟動效應。一家影樓女老闆親自趕至華東傢俱城一探虛實,確信“真像”之後,再三邀請“趙本山”擇日站在影樓的櫥窗裏,當一小時的活體模特。泰州一中一名姓胥的同學,長得頗像香港明星周星馳,看到南京某電視臺的現場報道後,準備五·一放假期間趕到南京,拜“趙本山”爲師,同他合影留念,順便爲商家造造勢。金橋、銀橋市場的很多經營大戶聞訊前來哄搶“趙本山”,一鴨業公司老總冒着大雨趕來同他簽訂協議……
華東傢俱城負責人當即決定:爲幫助“趙本山”消除孤獨感,免得他在華東傢俱城裏唱獨角戲,將於近期幫助“趙本山”尋找模仿秀搭檔“宋丹丹”、“高秀敏”、“範偉”,以使“趙本山”更像趙本山。
衆說紛紜話“克隆”
那麼,真正的明星趙本山對這個“克隆”的“趙本山”是否認賬呢?
筆者與趙本山的助理閻實取得了聯繫。閻實透露,趙本山曾經講過,模仿秀嚴格上說是侵權,但現在又沒一部法律能管它。而模仿者肆意模仿名人做廣告,這屬於商業行爲,絕對構成了侵權。這幾年模仿秀大行其道,也受到一些觀衆的歡迎。但一些模仿明星打着真明星的招牌,在商演中拋頭露面。有些演出廣告直接寫“趙本山、潘長江”傾情獻演,而把模仿秀演員的名字寫得很小。不明真相的觀衆真以爲真明星來了,結果沒想到是“模仿秀”,觀衆非常不滿,害得明星背黑鍋。閻實委託筆者轉告南京華東傢俱城負責人:貨好,就要堂堂正正地賣,要請趙本山,就得請真真正正的趙本山,不能打着趙本山的旗號來叫賣。閻實說:“商家請一個假趙本山來賣傢俱,給我的第一個印象就是,裏面賣的傢俱是否也是模仿秀?是否紅木傢俱就只是普通傢俱塗上紅漆來冒充?3·15消費者權益日剛剛過去,希望商家真的替消費者着想,不要給消費者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而這次促銷活動的最大受益者--華東傢俱城負責人卻另有看法。他說:“我們看中的是田彪先生與趙本山長相酷似,能引起轟動效應,雖然最終被揭穿了謎底,但效果達到了。這幾天,傢俱城裏的人氣挺旺,生意挺紅火,而且顧客們顯得很開心,這畢竟是個無傷大雅的玩笑。”對於這樣做是否侵犯了趙本山的名譽權,這位負責人解釋說,廣告上“趙本山”三字使用了雙引號,強調的不是趙本山本人,廣告上的照片也不是趙本山本人,同時已清楚地註明“活動是模仿秀”。因此,他認爲絕對不存在侵權行爲。不過,這位負責人坦言,即使構成了對趙本山的侵權,傢俱城賠些錢也無所謂,因爲“畢竟與親愛的趙本山同志作了最親密的接觸”。
南京大學法學院民法教授邱鷺風說,如果在促銷“模仿秀”中,使用了趙本山小品的內容,可能會侵犯著作權和相鄰的趙本山的表演權;如果趙本山將他的形象進行了註冊,那麼模仿他的衣着、動作等,也可能會侵犯他的著作權;如果排除上述兩點,模仿者只利用其外表相像這一點而刻意規避現有的法律,還很難認定其侵權。僅僅因爲長得像,不存在侵犯趙本山的肖像權。
田彪說:“我與趙本山同齡,還比他大幾個月,人家說我像他,我還說他像我呢。”他告訴記者,如果趙本山真要跟他理論,他在促銷時就不提趙本山,也不念他小品中的臺詞,但別人非要說他像趙本山,跟他就沒有關係了。
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的鄭江宏律師認爲,明星模仿秀如果不是爲了商業目的,而僅僅是學習、鍛鍊的需要,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是爲了商業目的進行這種表演,即構成對被模仿者經濟利益的侵害。該商家廣告上打出的並不是趙本山本人而是模仿者的照片,不屬於侵犯肖像權。但廣告中沒有明確表達出“模仿”的意思,造成誤解,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廣告法》。另外影視作品受法律保護,商家將趙本山的形象打出來,也侵犯了其姓名權和著作權。鄭律師認爲,如果之前取得了明星本人的同意,簽訂合同,就不存在侵權之說了。
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的徐海東律師認爲,應該以寬容的態度對待這件事。“我認爲他們是打了個擦邊球,雙引號有多重意義,不能一下就界定南京的'趙本山'侵犯了著名笑星趙本山的姓名權。”徐律師表示,法律是嚴肅的,而生活是靈活的。商家如果經營困難,想出各種辦法賺錢,總會有些不妥之處。應該重點打擊那些主觀惡意、誤導消費者作出錯誤的判斷,造成消費者明顯損失、商家明顯獲利的行爲。“對於模仿秀這件事,我認爲它不妥,不嚴肅,但並不至於使消費者蒙受重大損失,消費者也只是一笑了之,應該以寬容的態度對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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