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22日宣佈了下一階段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9項任務。
李榮融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中外記者招待會上說,這9項任務是:
配合《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公佈施行,抓緊制定國有資產基礎管理、企業重大事項管理、企業負責人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配套規章和制度;
依法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管理規範、上下協調、廉潔高效的中央和省、市(地)三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合理劃分各級機構的監管範圍和產權隸屬關係;
建立一套科學嚴格的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包括國有資產業績考覈體系、國有資產統計評價體系、公平合理的獎懲體系;
繼續搞好國有資產的授權經營,完善和發展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研究和規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制度;
加快具備條件的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公司制改革步伐,支持其在完成重組改制基礎上到境外上市,積極開展外派董事和獨立董事制度試點;
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國企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和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內部競聘上崗、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市場選聘,實行經營業績與報酬掛鉤;
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推動企業間的兼併、聯合、重組,力爭用5年時間使符合破產條件的國企基本退出市場;
進一步完善監事會制度,加強對國企的財務、審計監督和紀檢監察,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對所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的管理辦法;
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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