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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一間24平方米的房子,87歲的李婆婆和78歲的周婆婆對簿公堂,後來,李婆婆還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法院替自己“要”回房屋。昨日,這起長達兩年的房屋風波,終於平息。
法官介紹,糾紛的解決,區人大代表晏老師“功不可沒”。
兩個婆婆爭的是江漢區沙坊巷的一棟房屋。據介紹,此房系李婆婆私產,周婆婆上世紀50年代起即居住在該房一樓約24平方米的一間房內。2000年11月,江漢區政府落實私房政策,退還房屋所有權給李婆婆。當年11月,江漢區房產局房屋安全鑑定站對此房發出危房通知,要求房主修繕。李婆婆即要求周婆婆退出所住房屋,未獲同意。
李婆婆一紙訴狀將周婆婆告上法庭。經調解無果,法院於2001年12月作出判決,要求被告周婆婆騰退住房,並支付房租。
拿到判決結果後,周婆婆仍不退房,兩個婆婆僵持不下。去年2月7日,李婆婆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爲了早日解決兩婆婆的糾紛,法院數十次到周婆婆家做工作。到後來,周婆婆一見他們,就將胸口一捂稱“心臟病犯了”。無論法官怎麼做工作,周婆婆對法官就是有戒心。
在商討這一棘手問題時,法官請住在該街道的人大代表———52中的晏老師去做做街坊周婆婆的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周婆婆鬆口了,但對方得向自己支付3000元錢。
昨日,李婆婆的兒子將3000元送到法院,周婆婆當天搬出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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