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給丈夫生個兒子,廣州市花都區的葉某計劃外再次懷孕,就在她懷孕期間,丈夫繆某竟在他們家對面包養二奶。生下雙胞胎兒子後,葉某找二奶討說法遭丈夫暴打,雖然兒子還沒滿月,但葉某毅然向花都區法院提出離婚。爲分割夫妻共有的一套房產,她在離婚兩年後再次與前夫對簿公堂,昨天上午廣州市花都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苦心拴丈夫走險生兒子
1995年,25歲的葉某和大她3歲的繆某登記結婚。婚後,夫妻兩人在花都區辦了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小倆口的日子過得紅紅火火。然而婚後不久,葉某聽到繆某的朋友說繆某揚言,如果葉某不生個兒子,他就一定要包二奶,葉某聽說後也沒放心上。但他們的大女兒在1996年8月出生後才幾個月,她就漸漸發現丈夫有點異樣。爲拴住丈夫的心,葉某認爲只要給丈夫再生個兒子,他就會回心轉意。爲了使兒子能順利降生,她挺着大肚子四處藏匿,開始了長達一年多的“地下”生活。期間,繆某來看她的次數越來越少,有時候甚至幾個月都不露面。
知道了私情反遭到暴打
2000年3月初,葉某生下了雙胞胎兒子,繆某隻是到醫院看了看孩子就匆匆走了。出院回家後,葉某發現繆某睡覺時不脫衣服,鑰匙和手機也從不離身。大女兒告訴葉某,爸爸經常帶她到“黃阿姨”家睡,阿姨還讓她喊其媽媽。
2000年4月3日,葉某和幾個親戚去找“黃阿姨”算賬。繆某知道後叫嚷着要葉某賠償黃某10萬元,還說要報警抓她。派出所傳喚葉某去問話,她將事情經過原原本本說出來。可就在第二天,繆某竟將葉某暴打一頓,當時葉某生完孩子還不到一個月。2000年4月,葉某向花都區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離婚。離婚兩年後再告爭房產
3個月後,花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准予兩人離婚,並將3個孩子判給葉某撫養,葉某分得230多萬元財產。一審宣判後繆某不服,提出上訴。2001年9月10日,廣州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大女兒歸繆某撫養,其它房產、債務等重新劃分,葉某分得180多萬元。
葉某認爲二審判決不公,再次向花都區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分割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一套價值235710元的房產,該房產在廣州中院的判決中未作處理。
昨天上午,葉某和前夫繆某在花都區法院再次對簿公堂。庭審中,葉某要求確認該套房產的產權是繆某,並要求判令房子從2001年5月至今的租金2萬元歸她所有。繆某稱,這套房子早就轉讓給了羅某,羅某則稱,該房屋不是轉讓,是自己出資購買的,並出示了一份落款日期爲1999年8月19日的購房合同;身爲房屋出租人的第三被告林某在庭上表現得較爲沉默,稱此事與他無關。
目前此案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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