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農民自稱神通廣大可爲他人安排工作,先後騙取錢財近5萬元,終因犯詐騙罪被依法判刑。
寧河縣苗莊鎮某村農民藺某,以幫忙安排工作爲由詐騙他人錢財。2000年7月,外村農民馮某的孩子從某司法學校畢業後一時找不到工作,後來馮某“慕名”找到藺某求其幫忙,藺某謊稱其認識市有關部門領導,可爲其子在市監獄局找份工作,並以找人花錢打點等理由,先後3次從馮某處騙取現金24000元。馮某把錢交給藺某後,經多次催促,但其孩子上班之事沒有結果。自1999年至2002年1月間,藺某又故技重演,先後騙取王某、關某等5人現金25500元。被騙羣衆把錢交給藺某後,工作之事卻始終無着落,於是分別向公安機關報案,藺某很快被逮捕。近日,寧河縣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藺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騙取公民合法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4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