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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早晨,50多歲的查女士在小公共汽車上制止了一小偷的偷竊行爲,然而,她卻在全車乘客的沉默中被小偷打得鼻骨骨折。
□制止小偷卻被打折鼻樑骨
當日早7時30分,長春市民查女士在正陽街上了263路小公共汽車。突然,查女士發現 有一隻手從她的右側慢慢地伸進她前面一位20多歲女孩的休閒包裏。她扭頭一看,伸手的是一個30多歲、身高1.75米左右、膀大腰圓的男子,還站在那兒洋洋自得。查女士事後對記者說:“我當時愣住了,這個小偷在光天化日之下怎麼能這樣有恃無恐呢?我當過兵,碰上這樣的事我不能視而不見,開始我想不動聲色地制止他。”於是,查女士藉着車的慣性使勁往前撞了一下,正好撞到小偷的胳膊上。沒有得逞的小偷立刻回手打了查女士一記耳光並嚷道:“你這麼大歲數,不好好坐車,欠揍啊!”查女士剛說一句:“你把手伸到人家包裏幹什麼?”就遭到小偷的一頓拳打腳踢,不斷流鼻血的查女士想用手機撥110報警,可是手抖得撥了好幾次也沒撥出去,這時鮮血已經滴到了鞋上。
後來查女士到208醫院就醫,被診斷爲鼻骨骨折。查女士不止一次地對記者說:“我覺得自己做得一點都沒錯,可是當時全車乘客及司乘人員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句公道話,我覺得心涼啊!”
□乘客怕血濺到身上紛紛躲避
與查女士同車的乘客江女士目睹了這一切。她告訴記者,查女士被打時,乘客反應比較冷淡,大家都看着,但誰也沒出面制止,那個被偷的女孩也沒什麼反應,只是把包抱到胸前。查女士被打了三四分鐘,出了很多血,並且濺到了部分乘客的衣服上。這時,發動機蓋子上坐着的幾個人一邊往後躲一邊叫,不過都是抱怨查女士多管閒事給大家帶來麻煩。而小偷打完人,車停後拉開車門走了。這時前面的幾個年輕人卻說:“小偷多了,這樣的事咱也管不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記者問江女士爲何她當時沒有制止時,江女士說:“也沒遇過這樣的事呀,心裏挺怕的。不過要是有人站出來說句話,那個小偷也不能那麼囂張。”
□律師:查女士可以起訴公交集團
該263路小公共汽車車長對記者說,當時他只是看見那男的把那女的打了,不知道是咋回事,所以沒有制止,後來才知道他是小偷。
乘客在乘車的過程中,因見義勇爲而鼻骨被打骨折,但事發時司乘人員並沒有及時制止犯罪行爲,對此應承擔哪些責任呢?就此問題記者諮詢了大華銘仁律師事務所的賈律師。他說,根據《客運合同》第293條和第302條規定,從乘客上車時起,小公共汽車的司乘人員有義務將乘客安全、正點地運送到所去站點,並且負責維護車上的安全和秩序,但查女士見義勇爲的行爲並沒有得到保護。因爲查女士鼻骨被打骨折,小偷的行爲能夠構成輕微刑事犯罪,查女士除了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向打人者索賠以外,也可以和公交集團交涉此事,必要時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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