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因抓賊在西安乃至全國成爲新聞人物的武警西安市消防支隊士官劉孝雨揮淚登上開往昆明的列車。劉孝雨此行是應雲南元謀的一位企業家的邀請,前往雲南開始自己新的生活。1992年以來,在西安業餘抓小偷3400人次的劉孝雨淚別西安,緣起於不久前的一次“出擊”引發的是是非非——
“艾滋病小偷”抓破他的臉
今年5月23日上午9時許,已被部隊確定轉業待崗的劉孝雨隻身着便裝來到西安市建國門裏的一家菜市場。此前,他聽說這裏最近小偷挺多。剛進菜市場,有4名青年人引起了他的警覺,經驗告訴他,準是伺機作案的小偷。於是,他不露聲色地跟着,轉了幾個來回後,他發現其中一個麻利地將長鑷子伸進了一位老人的下衣口袋。劉孝雨大步跨上前,彎腰雙手使勁一拉那人雙腿,那人“撲通”一聲撲倒在地。正要上前將其提起,沒料想這傢伙掏出一把剪刀揮過來,劉孝雨向後猛一閃身,隨手抓起防身用的伸縮式甩鞭打過去,將其制伏。小偷的頭部受了傷。
劉孝雨用小靈通向“110”報了案,隨即撿起小偷的作案工具,“走!跟我到派出所去!”小偷大喊:“我有艾滋病……”碑林區和平路派出所兩名民警趕到後,先讓小偷上警車。就在劉孝雨剛擡腿跨上警車、準備拉車門時,小偷從後座上撲過來,將他的左肩膀和右臉抓出血道道兒,並揚言:“我是艾滋病患者,你這回死定了!”到派出所後,該小偷仍聲稱自己有艾滋病,民警從其身上搜出一份省上某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鑑定書(公章上看不清楚鑑定單位,沒有被鑑定人照片),診斷其爲“艾滋病感染者”,被鑑定人爲“杜兵”。情況出乎預料!民警們一邊錄筆錄,一邊趕快同有關單位聯繫,結果證實確有一名叫“杜兵”的吸毒者被確診感染了艾滋病。
劉孝雨萬萬沒有想到自己這回抓的卻是一個“特殊人物”,而且還被其抓傷!情急之下的他打電話聯繫認識的報社朋友,希望他們幫自己儘快聯繫一家醫療單位免費給自己做一下檢測。
事後,據陝西省艾滋病檢測中心介紹,事發當天的中午,他們接到派出所電話後,曾向其建議:先就近到社區衛生服務站將這名小偷的血樣取一份以備檢驗,或請派出所用警車將其送到中心來。派出所沒有采納。
和平路派出所則說,由於這起偷竊案沒有受害者指控,沒有贓物等證據,因此無法立案,且經諮詢相關單位,法律沒有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強制艾滋病患者去就診,加之相關單位又不願前來辨認該小偷,因此當天中午他們就將杜某放了。所裏還給杜某100元錢,讓其出去檢查一下。
這起偷竊案就這樣不了了之。當日下午,省艾滋病檢測中心免費爲劉孝雨抽取了血樣,以證明此前他的體內是否有艾滋病毒。5月26日,血檢結果出來後,血樣呈陰性,但是否被小偷抓傷後感染了艾滋病,還需做進一步的檢測。6月4日,陝西省艾滋病檢測中心邢愛華主任告訴記者,從第二次血液檢查結果看,劉孝雨暫時沒有感染上艾滋病,但最終的結論要等第三個月血液檢查結果才能確定。
“5·23事件”引起軒然大波
此事經當地媒體報道後,成爲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絕大多數市民對這次抓賊給予熱情肯定和支持,認爲這是一件有益於社會和人民的好事,這種見義勇爲的精神應當大力提倡。同時,對劉孝雨的健康狀況表示擔憂。東大街、解放路、南大街和炭市街等路段熟悉或者受過劉保護的市民們,紛紛登門或打電話表示關切和慰問,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還將200元錢和一封慰問信送到一家報社。炭市街的許多個體戶還備好飯菜邀請劉孝雨,一位姓劉的個體老闆還爲他送來了米線和包子。
就在褒讚之辭溢滿報端的同時,另一種議論也隨之而起,有人提出疑問:爲什麼劉孝雨抓小偷時總是被新聞記者“撞了個滿懷”?劉孝雨的舉動是不是在沽名釣譽?還有人提出,健全社會治安體系不能僅靠“個人英雄主義”。也有一些市民認爲,劉孝雨抓賊沒錯,但打賊不應該!他們希望劉孝雨今後抓賊時要注意方式方法,千萬不能因此觸犯了法律法規,讓好事變成了壞事;也有人指出,劉孝雨並不是警察,那麼,他的“反扒”行爲是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還有人則尖銳地指出,公安機關纔是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力量,劉孝雨的行爲是“不務正業”,應當停止抓賊……
就在這時,“艾滋病小偷”杜兵又趁機找到報社,聲稱劉孝雨抓他那天還要了他的錢,此人一會兒說是40元,一會兒又說50元。究竟是想趁危“倒打一耙”還是確有此事,難以說清。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公交分局一位負責人指出,反扒民警打擊盜竊分子時必須有兩名民警以上,絕不會獨來獨往。抓獲盜竊嫌疑人時,必須是人贓俱獲,還需要受害人的指控。否則,就不能立案。值勤時除帶一副手銬外,其它警用器械均不能攜帶,要充分考慮嫌疑人的人身權利,不能採用任何武力。嫌疑人不能受到法律以外的懲罰。
這位負責人說,公民如果發現有人有盜竊動機,但沒有盜竊的事實,在沒有拿到確鑿證據之前,不能想當然地將其摁住。普通公民發現盜竊分子並對其採取措施時,無權使用任何管制器材。他說,劉孝雨抓獲的“賊”中,絕大多數都沒有證據,這讓公安機關無法認定。劉孝雨抓住的小偷被警方真正處理過的有幾個,只有他自己知道。因此,警方對其抓賊行爲是否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提出質疑。
“反扒英雄”進退兩難
地處西安市繁華地段的炭市街,是劉孝雨大顯身手的“擒賊主戰場”之一。記者日前在這裏見到了劉孝雨,他1米70的個頭,上身着黑色T恤衫,下穿武警軍褲,人長得精精幹幹,身板瓷實,那雙大眼睛透着機敏和靈氣。這位來自安徽宿州農村的戰士入伍至今,曾在部隊獲過五六個嘉獎,胸前還佩帶過三等功軍功章。
入伍10多年來,一有空閒,他就到大街上抓賊。多年來,除“專職”抓小偷外,他還抓亂貼“牛皮癬廣告”的、打警察的、打普通老百姓的,也配合公安機關抓過賣淫嫖娼的,等等。
“一個公民,碰到小偷把他的手、把鑷子伸到人家的挎包裏、口袋裏偷人,該不該抓他?該不該把他送到派出所?……”。劉孝雨情緒有些激動。他不認爲自己抓賊是“不務正業”,“老百姓心裏有桿秤!”“如果賊讓公安機關抓完了,還用我抓?”“我抓的賊往派出所送的時候,他們總是笑臉相迎,有的還請我吃飯、喝酒;可一見報,有人就不高興,好像我搶了人家的飯碗!”“警方說我抓的賊難處理,除未成年人和自殘行爲的人難處理外,還有人爲的因素。只要我把賊送到派出所,不久就會放出來,然後又繼續偷,形成了惡性循環,造成了賊越抓越多的怪圈。”
劉孝雨說他現在“進退兩難”:走吧,確實於心不忍!西安的大多數市民肯定他、支持他抓小偷,每到換季時總有羣衆爲他送來新衣服、新鞋子;留吧,是是非非的議論,讓他也難呆下去。但他說:“不管在哪兒,碰見小偷偷人,我肯定還要抓。如果我見了小偷不抓,我這個人的思想就絕對有問題!”
劉孝雨說他是一個“既讓賊怕又讓賊恨的人”,“我每天惦記着賊,賊也忘不了我”。“有好幾次,如果不是西安市民鼎力相救,我恐怕早被打殘甚至送了命!”劉孝雨激動地向記者講述了一件令他難以忘懷的事——去年9月8日,9名小偷一聲呼哨將他堵在一家商場樓上,“你就是成天抓我們的那個人!你不是愛抓小偷嗎?今天你就跟我們去趟火車站,那兒的小偷多的是,讓你一次抓個夠!”說着,有人架胳膊、有人摟腰,把他往大街上拉,邊拉邊打,軍帽被打落,肩章被扯掉,衣服被撕爛……其中一個穿紅T恤衫的還掏出尖刀要捅他。在兩百位市民的相幫下,劉孝雨才得以脫身,歹徒被“110”警車帶走。
怎樣看待“劉孝雨現象”
陝西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石英所長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對劉孝雨抓賊行爲的評判已經成爲一個社會現象。“對劉孝雨本人和“劉孝雨現象”,都應當用歷史的、全面的眼光去評價,對一個人不能一會兒捧得高高的,一會兒又把他摔得重重的,要用功過分明的眼光,客觀、真實和公正地進行評價和分析,不能因功遮掩過,也不能因過而抹殺了功!”
石英分析說,人們往往用“一俊遮天”的眼光去認識一個人,在過去的各種媒體的宣傳上,常常宣傳的是劉孝雨擒賊的個案,將其特長人爲地“放大”,導致認識上的絕對化和片面化,使人們難以看到真實、客觀的劉孝雨。而事實上,社會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完人。他認爲,劉孝雨當年備受各種媒體的關注,說明他在抓賊上確有特長,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和媒體的不斷報道,不排除本是平常人的劉孝雨“個人英雄主義”思想膨脹的可能,有被所獲讚譽衝昏了頭腦的現象。但要用辯證的眼光去評價劉孝雨及其現象,如果抓了100個賊,而其中10個賊在抓獲過程中有不盡如人意或引起爭議之處,就不能因此而否定了他所抓的90個賊的正義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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