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今天開始,天津市徵收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原位於各區縣的養路費徵稽所,均增設一塊牌子,即“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徵收辦公室XX徵收所”。按照《天津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各種客貨汽車、特種車、專用車、牽引車、掛車、拖帶的平板車、摩托車、農用運輸車等機動車輛,都要繳納通行費。
據悉,以前夏利等微型轎車每月向養路費徵稽所繳納的140元中,含有115元的養路費、25元的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其他的機動車輛向養路費徵稽所所繳的費用中,也都含有這兩項費用。這次實施通行費改革後,本市機動車輛的通行費將由目前的每月每噸50元,調整到每月每噸110元,即每噸增收通行費60元,每半噸增收30元。原來每月繳納140元養路費通行費的車主,今後每月要繳170元了;原來每月繳納280元的車主,今後要繳340元了。輕騎摩托車每月每輛5元;兩輪摩托車每月每輛10元;三輪摩托車每月每輛15元。
另悉,本市津E牌照出租車從10月1日起按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按照《天津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今後在車輛年檢或辦理車輛異動手續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覈實通行費的繳納情況。對未繳納通行費的機動車輛,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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