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趙仕傑在昨天(16日)下午與新聞界舉行的座談會上,重申了爲新聞媒體提供司法保護的六條要求。
這六條要求是:新聞記者在採訪中遇到圍攻、毆打、傷及人身權利時,人民法院理應對違法者依法懲處,堅決爲新聞記者提供司法保護;對那些存在問題而又不正視問題,反而阻撓記者採訪,侵害記者採訪權的,人民法院應對記者的權益予以司法保護;對新聞單位和記者的一切合法權益,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保護;新聞單位和被批評者發生糾紛時,人民法院應在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公正裁判的基礎上,儘量採取調解方式解決,依法保護新聞單位的名譽權;新聞記者在進行輿論監督時,被誣告、被陷害,被攻擊的,人民法院應堅決維護記者的正當權益;新聞記者對法院工作特別是審判工作的採訪,各級法院要積極配合,儘量提供方便和保護,不應阻撓記者的正常採訪。
趙仕傑同時指出,由於新聞媒體與人民法院各自的工作特點的不同,工作上也存在一定差異。首先是工作方式方法不同:新聞報道工作主要是基於新聞記者的採訪、調查,而法院審判,特別是民事審判主要是基於雙方當事人的舉證,法官必須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其次是看問題的視角不同:新聞媒體關注的主要是有熱點的大案、要案、奇案,注重的往往是案件中可能引起公衆興趣的特殊的一面。而法院審判則必須關注全案,從整體上依法審查。第三是判斷是非的標準不同:新聞記者的標準往往基於道德倫理準則,而法官判決是非的標準只能是法律準則。
他說,道德規範與法律規範畢竟是兩個不同的範疇。正是由於這些不同,極可能導致新聞輿論監督法院審判活動時會出現偏差。如果爲了追求轟動效應,報道司法工作不客觀、不全面、不準確,只聽一方當事人意見就在媒體上炒作,顯失公正,不僅會損害法院的執法形象,也損害了新聞媒體自身的職業道德形象。
趙仕傑說,司法機關和新聞媒體是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兩支主要的生力軍,是構築法律信仰,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兩個關係密切的重要力量。雲南各級法院將一如既往地歡迎新聞媒體對法院工作進行監督,歡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公正、合法、負責地對法院工作進行全面的報道宣傳。同時,我們也將繼續爲新聞界提供審判工作、法院改革、隊伍建設等各方面的信息資源和素材,支持新聞界對司法機關的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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