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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被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的故意殺人犯在12年後的今年6月才終於被就地正法。令人震驚的是他在被判處死刑期間逃到黑龍江數年被抓回後,一直在看守所裏被長期羈押,竟沒有辦案單位來管,形成了事實上的無限期羈押,到今年已長達8年之久。從1999年起,檢察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權力,使此案重新進入審判環節。昨日記者從瀋陽市人民檢察院瞭解了這起離奇的案件。
案情閃回
夜晚行竊刺殺新婚夫婦
記者從瀋陽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1990年,曾爲瀋陽五三工廠工人的趙柏宇一直住在岳父家。在他所住的小區四樓,有一對新婚夫婦。趙柏宇觀察了很久,認定其家有錢,便打起了偷盜的注意。
11月21日晚,他攜帶了一把刀,用三角帶從高層下到4樓這對夫婦家的陽臺上,將窗戶打碎進入室內。趙的行動驚醒了男主人,趙柏宇拿刀砍向男主人。受傷後的男主人遂與之搏鬥,被砍成重傷。期間女主人驚醒,看到滿身血跡的丈夫大聲驚叫。爲了掩人耳目,趙柏宇舉刀刺向女人,將其刺死在門前緩步臺上,腹中7個月大的嬰兒也一同被刺死。案發後,警方很快將兇手趙柏宇抓捕歸案。
新聞焦點
案犯看守所裏偷生達8年
1990年趙柏宇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准逮捕。在公訴階段,趙柏宇家人表示趙家有人得過精神病,懷疑趙柏宇有精神病史,要求作精神病症鑑定。但公訴機關認爲,無論從抓獲犯罪嫌疑人還是從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等階段看,沒有看出趙柏宇有精神病的跡象。
1991年1月,趙柏宇以故意殺人罪被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趙柏宇不服,以沒有故意殺人及量刑太重爲由,上訴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瀋陽市司法精神醫學鑑定所對趙作了司法精神醫學鑑定,結論爲“作案時未查出精神病症狀;有責任能力;目前系拘禁反應。”
1991年5月,趙柏宇被送到市安康醫院住院。同年11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中止審理此案。趙柏宇送到市安康醫院住院後脫逃至黑龍江。1995年,趙柏宇被抓回,羈押在原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後轉至瀋陽市看守所。此後,趙柏宇故意殺人一案被長期擱置,亦沒有辦案單位來管,形成了事實上的無限期羈押,一直到今年6月,長達8年之久。
兇犯正法
檢察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
1999年瀋陽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對於超期積壓的案件進行檢查,發現趙柏宇仍沒有交付審判。瀋陽市檢察院非常重視。檢察員多次會同市看守所相關負責人,到市法院、市安康醫院、市治安特警支隊等單位進行調查,並收集到了頗爲翔實的情況。
據辦案法官介紹,趙柏宇在預審及庭審過程中思維正常,未發現有精神病症狀;市安康醫院院長及醫生介紹,根據趙柏宇入院後的表現,院方從來不認爲他患有精神病,曾多次建議有關單位將其轉移走。
據此,瀋陽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提出:如果趙柏宇未患精神病,此案就應儘快恢復審理;如果趙柏宇患有精神病,那麼將其繼續羈押在監管場所也是違法的。依照法定程序,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於2000年9月向省檢察院報送了糾正違法報告書,由省檢察院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了糾正違法通知書。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審查本案,並委託遼寧省精神衛生中心對趙柏宇作了司法精神醫學鑑定。2002年3月5日,鑑定結論爲:無精神病。2002年年底,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了刑事裁定書:“恢復對上訴人趙柏宇故意殺人上訴一案的審理”。
今年6月6日在看守所裏“偷生”了8年的趙柏宇終於被正法,含冤九泉近12年的遇害者終於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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