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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10時許,餘江8歲兒童洪嗣之從餘江縣城一口氣跑到了鷹潭市區,行程達28公里。記者在勝利體育場聽到一些讚歎聲的同時,聽到更多的是非議。
去年暑期,洪嗣之在父親的帶領下騎自行車去了北京看升旗,寒假期間又騎自行車去了福建廈門。今年暑假,父子倆還準備繼續騎自行車到西藏去。爲給西藏之行“熱身”,昨日一早,洪嗣之就從餘江縣城出發,跑步到達目的地鷹潭市區勝利體育場,10時40分左右順利到達,贏來了不少讚歎聲。
但是,記者在現場聽到,不少人認爲那麼小的孩子不應該做那麼劇烈、那麼殘酷的運動,只要能夠堅持不懈地參加一些適當的體育運動就行。也有一些人認爲,孩子還在上課時間卻爲商家的炒作而“曠課”跑步,有悖於商業“誠信”原則。一位體育界人士也表示,才8歲的小孩子不適合跑那麼長的路程,那是違揹人的正常生理規律的,違背規律性做事必然會導致適得其反。一位被請去敲鑼打鼓的女隊員見洪嗣之跑完後一直“打扁腳”,臉色難看,禁不住眼睛眨巴眨巴,大搖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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