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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不食子”,但爲騙取幾萬元的保險金,黃石無業人員蔡剛竟將親生女兒活活燒死(見楚天都市報去年12月10日、11日報道)。17日,黃石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和保險詐騙(未遂)罪,一審判處惡父蔡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蔡剛生有兩個女兒。2001年底,其大女兒不幸意外死亡後,因生前購買了30元的學生意外險,蔡剛從保險部門獲賠5000元。大女兒之死本是慘事,但蔡剛想到的是女兒之死有利可圖,併產生了謀殺小女兒、騙取保費的惡念。2002年1月,蔡剛用1370元錢給正在讀小學的小女兒買了醫療、意外等6種保險。5月,蔡剛和妻子離婚,女兒由他撫養。10月14日,他又用150元買了一份財產保險後,便開始將罪惡的雙手伸向親生女兒。
去年10月27日晚,蔡剛花5元錢買回大半壺汽油,藏進小女兒的房間。次日晚,小女兒做完作業上牀熟睡後,蔡剛將事先準備好的汽油淋在牀被上,又從牀下拿出兩瓶酒精,在被子和沙發上各倒了一瓶。隨後,蔡剛到客廳取來燃着的蠟燭,站在門口將蠟燭丟到沙發上,引發大火。大火雖被隨後趕來的消防人員撲滅,但蔡剛的小女兒已被燒死。
29日凌晨6時許,蔡剛向人壽保險公司報案。3個小時後,蔡剛來到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黃石分公司。根據相關保險條款規定,人壽和平安兩家保險公司,應分別賠付保險金64198元和2120元。
蔡剛正自以爲得計時,消防部門和公安機關及時查明瞭火災原因並偵破此案,蔡剛爲騙保竟燒死親生女的惡行爲世人所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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