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紀委、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西安市監察局聯合召開反腐敗案件通報會。會議通報了自去年以來,西安市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查處的重要案件,其中包括原西安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西安日報社社長、西安日報、西安晚報總編輯王長安因受賄15萬元,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