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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骨灰盒要拿15%的回扣;一個塑料牌位要拿1角;9元的紅布,有4元進了自己的腰包……從1989年至今,杭州餘杭區第一殯儀館主任華建國在位期間,先後收受了15個單位和個人的“回扣”,價值人民幣34.5萬元,大發“死人財”。
近日,餘杭區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區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華建國有期徒刑11年。
紅包案牽出大蛀蟲
2001年10月,餘杭區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人員開始把視線瞄準華建國。有線索表明,華有可能牽涉到一起受賄案。
由於華做事比較隱蔽,檢察官一直抓不到其“把柄”,正當案件快要陷入僵局的時候,檢察院意外得知有個村委會主任曾向區殯葬管理所顧某(另案處理)行賄3000元。於是,馬上找顧某“談話”,顧某交代了一個情況:下屬殯儀館主任華建國曾幾次過年送“紅包”給他,共有6000元。
正面接觸華建國的時機成熟,去年4月10日晚,華建國被“請”進了檢察院。與主審檢察官一照面,華建國驚愣了一會兒,脫口而出:“好面熟,哪裏見過?”主審檢察官笑笑說:“在你的殯儀館啊。一隻8800元的骨灰盒,你說可以便宜800元賣給我。”一聽此話,華建國的臉上掠過一絲驚慌,但很快“鎮靜”下來。在審訊中,他只承認過年送過“紅包”給顧某。
檢察官沒有“逼”華建國,而是採取“迂迴”戰術。凌晨2點,曾經與華有殯葬業務的三個本地貨主被悄悄帶到了檢察院。掌握有關證據後,檢察官再次與華建國展開了較量。一上陣,檢察官不是咄咄逼人地審問,而是“輕鬆”地跟他聊起了殯葬用品的進貨渠道。
“焚屍爐是上海的、耐火磚本地的、藏屍櫃是杭州的……”聽着這些熟悉的貨源名詞,華建國自感大勢已去。相持了11個小時後,華的心理防線徹底被摧毀了,一口氣交代了受賄1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
都是貪慾惹的禍
華建國有一個溫馨的家。除妻子退休外,子女都有工作,收入不菲,可以說不缺錢花。但沒人會嫌錢多,稍有不慎,就會把持不住自己,更何況華建國身處殯葬特殊行業,又坐在主任的位置上。
據查證,華第一次“伸手”是在1989年,他擔任主任不久。一個個體爐竈修理廠在修理火化爐過程中,送給他人民幣1500元。他嚐到了權力的甜頭,同時也喝下了人生的苦酒。
以後,他連續不斷地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中飽私囊,使自己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1995年11月,某民政禮儀公司爲推銷公司經營的商品,找到華建國,提出聘請華建國爲兼職業務員,自此至2000年3月,華建國先後37次簽下大名,在該公司領取各種名義的經銷費、獎勵費共14.31萬元。
據區檢察院查證,華建國在擔任第一殯儀館主任期間,在經銷骨灰盒、塑料小花圈等殯葬用品及基建管理過程中,先後收受15個單位和個人的賄賂財物,計價值人民幣34.5萬元,不明來源收入28萬元。
已過天命之年的華建國,只有在鐵窗下贖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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