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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一中院、豐臺法院分別判處抗拒執法並毆打、刀砍城管隊員的李佔軍、李佔林、邊疆、盧名堂等四人有期徒刑兩年及一年。
去年8月28日晚8時許,石景山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監察員馬玉林、孫京生到蘋果園附近檢查,發現李佔軍、李佔林、邊疆等三人無照經營小百貨,馬玉林、孫京生便對他們經營的物品依法進行了查扣。但李佔軍等三人不服管理,搶奪被扣的物品並對孫京生進行毆打,當 馬玉林上前制止時,李佔林、邊疆夥同李佔軍將孫、馬二人圍在中間進行毆打。最終造成馬玉林右眼鈍挫傷,下眼瞼皮膚裂傷,結膜下出血,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孫京生雙眼鈍挫傷,雙下眼瞼淤血,左眼眶內壁骨折,左側鼻骨骨折。李佔軍被民警抓獲後協助公安機關將逃跑的李佔林、邊疆抓獲。昨天,北京一中院分別判處李佔軍、李佔林、邊疆等三人有期徒刑兩年。
記者同時獲悉,昨天豐臺法院還判處持刀砍傷城管隊員的河南人盧名堂有期徒刑一年。今年4月5日18時,盧某的妻子、兒子在豐臺區六裏橋北里西側無照設攤賣水果,當盧溝橋城管分隊執法人員對其取締並予以處罰時,盧某妻子拒不接受,並出口不遜,謾罵執法人員。就在執法人員耐心向其宣講相關法規時,盧某突然手持尖刀闖入執法現場,衝向執法人員就是一通亂砍。執法人員防備不及,三名城管隊員不同程度受傷,執法人員及時撥打110報警,巡警迅速趕到現場,並於當晚將盧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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