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某系河南省焦作礦務局(現已經更名爲焦作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朱村礦工人,1995年5月在工作中其左大腿被砸成粉碎性骨折。焦作煤業集團中央醫院一分院對劉某進行了手術,併爲其輸入了醫院自採的350毫升O型血。1996年6月,劉某因身體不適到焦作煤業集團中央醫院就診,院方建議他到河南省人民醫院檢查治療。經河南省人民醫院、河南省衛生防疫站檢查,初步診斷劉某爲艾滋病患者。當年8月,劉某被確診爲艾滋病患者,12月在焦作煤業集團中央醫院死亡。
劉某去世後,其親屬向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賠償訴訟。今年2月28日,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焦作煤業集團中央醫院一分院對劉某的輸血行爲有過錯,從而致使劉某感染艾滋病死亡,判處醫院賠償劉某親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共計3萬餘元。在長達3年多的訴訟中,劉某的屍體一直停放在焦作煤業集團的太平間裏。
令劉某親屬意外的是,今年5月,焦作煤業集團中央醫院又將他們告到焦作市中站區人民法院。醫院在訴狀中稱曾多次通知劉某親屬處理屍體均被拒絕,要求劉某親屬立即火化屍體並支付3年多來的停屍費、管理費合計3.6萬餘元。
5月28日,焦作市中站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爲患艾滋病的劉某屍體不應由其家屬負責處理,因屍體未及時處理所產生的停屍費及其他費用也不應由其家屬承擔,駁回焦作煤業集團中央醫院的訴訟請求。
有關專家稱,我國把傳染病分爲甲類、乙類和丙類三種,鼠疫、霍亂屬於甲類傳染病,艾滋病等屬於乙類傳染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8條的規定,“患鼠疫、霍亂和炭疽死亡的,必須將屍體立即消毒,就近火化。患其他傳染病死亡的,必要時,應當將屍體消毒後火化或者按照規定深埋”,傳染病人家屬不可能對病人屍體進行消毒等妥善處理,只有醫療機構才能承擔起上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