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俗話說,水火無情。一農民竟然故意縱火,近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法院依法判刑。
今年3月19日凌晨,寧河縣造甲鎮某村村民馮某經過本村正在蓋新房的一村民家,看見屋前堆滿了準備第二天上樑用的檁條和草把子?薰突然萌生放火的念頭,便乘夜深無人之際點了一把火,當即將該村民蓋房用的130餘根草把子、4根檁條以及1500多公斤的棉花柴燒燬,造成經濟損失2480元。法庭還另查明,在2002年2月至2002年12月期間,馮某以找樂爲目的,先後6次將本村村民張某等7家的柴草垛點燃燒燬,造成經濟損失1183元。寧河縣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馮某主觀上具有故意放火燒燬他人合法財物的目的,客觀上實施了燒燬他人合法財物的行爲,故其行爲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鑑於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並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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