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配合香港特區政府即將啓動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規定,從7月15日起開始受理新增赴港澳工作、就學的申請。
受理範圍包括經香港入境事務處批准的赴港工作、就學、培訓人員及家屬。經批准的赴港工作或者赴港澳就讀的北京市居民及家屬,在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簽註時,可同時申請辦理中國公民因私普通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