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被捕
億萬富翁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兩大問題引人深思:民企融資難題如何解決?地方政府與民企關係如何處理?
7月5日,孫大午被逮捕了。作爲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的大企業————大午農牧集團的董事長,孫大午身家過億。大午集團最輝煌的時候,還曾名列全國私營企業500強。他的被捕無疑在當地引起了震動。
而作爲一位相當“特立獨行”的民營企業家,或者說農民企業家,孫大午在全國也頗有名氣。他曾受邀在北大演講,就“三農問題”侃侃而談,爲農民鼓與呼,很多專家對他的言論都相當重視。
因此,當孫大午被捕的消息傳開後,很快引起了各方關注,種種猜測隨之而起:孫大午到底犯了什麼事?
涉嫌非法集資孫大午被捕
7月5日,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爲名正式逮捕孫大午。
孫大午被捕,民間的說法是:“集資”出了問題。而徐水縣有關部門是這樣定性“孫大午案”的:1993年以來,大午集團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即國務院247號令)的有關規定,公開向內部及周邊村鎮羣衆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現已初步查明,大午集團自1995年7月1日以來,累計吸收公衆存款18116·7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徐水支行的行長房曉明介紹,在得知大午集團搞“非法集資”的事情後,人行曾多次警告和處罰過大午集團,責令他們停止吸儲,但大午集團照搞不誤。房曉明說,大午集團的這種行爲,令大午集團所在地附近的幾個營業網點幾乎吸收不到存款,對當地信用社造成很大沖擊,擾亂了金融秩序。
在這樣的情況下,今年5月29日,當地公安機關對孫大午實施了刑事拘留。7月5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爲名正式逮捕孫大午。
與孫大午同時被捕的還有他的兩個弟弟:大午集團副董事長孫志華、總經理孫德華(又名孫二午)。在徐水縣檢察院的批捕意見書上,他們涉嫌“偷稅罪”。根據徐水縣有關部門介紹,自2001年至今年4月1日,大午集團共累計偷稅166萬餘元。
集資緣於貸款無門?
大午集團副總經理劉平介紹:公司發展急需資金,但作爲民營企業,他們從銀行很難貸到款。
大午集團集資的對象主要是內部員工和附近鄉鎮的居民。徐水縣有關部門介紹,孫大午出事後,徐水縣組織了一個由政法委、公安、檢察院、審計、稅務等多個部門組成的工作組進駐大午集團,負責維護穩定。
但出乎意料的是,存款戶們大都非常平靜,沒有任何過激舉動。事實上,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並不認爲大午集團集資和他們將錢存入大午集團的行爲有什麼錯誤。
盧清纔是大午集團的內部職工,他在集團總共存了1000元的定期,3釐的利息。“我不覺得這事違法。”盧清才說:“我在這兒上班,把錢放在這裏,用着方便,花着也方便,他還給我打借條,他願借,我願存,兩廂情願的事,怎麼違法了呢?”
朗五莊,大午集團的所在地,該村的大多數村民都在大午存了錢。村民楊桂林是去年8月開始往大午存錢的,1萬元定期,也是3釐利息,比銀行稍高。“我根本就沒想要多少利息,就是爲了方便,隨時用隨時取,有時急需了半夜都能取。”
和朗五莊一樣,大午集團附近的丁莊、馬莊等村也有許多村民在大午集團存了款。在丁莊,一位兒子在大午集團上班的老太對記者說:“這錢都是孫大午開給我們的工資積攢下來的,我們再借給他發展生產,有什麼錯呢?”
儲戶們是這樣想的,大午集團同樣不認爲自己有錯。該公司副總經理劉平對記者說:“我們真不知道搞集資是犯罪了,我們就是覺得這樣搞對存款戶有好處,而公司也能得到急需的資金。”
劉平介紹,大午集團差不多是從1996年開始吸收存款的,起初是職工自願把錢存在公司,後來周圍村莊的羣衆也都來存錢。而大午集團搞集資的原因則是,公司發展急需資金,但作爲民營企業,他們從銀行很難貸到款。
對於劉平的這一說法,房曉明表示不能認同。房曉明說,無論是政府還是銀行,都是支持民營企業的。事實上,大午集團早在1994、1995年的時候,就從銀行貸了430萬元款,至今未還。“後來大午不主動來我們這裏貸款,我們總不能去求他吧。”
律師欲作無罪辯護
孫大午辯護律師認爲,大午集團所爲屬合法的民事借貸行爲;有法學家認爲孫大午確屬違法。
孫大午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逮捕的。按照國務院247號令的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
根據徐水縣有關部門介紹,大午集團在集資時使用自己印製的有“數額、利率、期限及雙方不得違約,到期保證償還”等字樣的借據,並在借據中加蓋大午集團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處及該處綜合業務科下設代辦點,公開吸儲。這些行爲證明,大午明顯違反了國務院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
不過,孫大午的辯護律師、北京博景泓律師事務所的朱久虎律師,這次卻打算爲孫大午作“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的前提在於,朱久虎律師認爲大午集團的行爲並不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朱久虎認爲,依照我國民法規定的意思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大午集團的工人及其他借款戶與大午公司已建立起相互信任的關係,他們出於多年的信賴而把錢借給大午公司,屬於合法的民事借貸行爲。
朱久虎說,從行爲的目的上看,大午集團的借款行爲不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的,沒有揮霍浪費、吃喝嫖賭的動機,沒有盲目投資、疏於管理從而使借款人產生危機的事實;
從行爲的對象、範圍看,大午公司的借款行爲主要限於與公司有相互信賴關係的工人和周圍的鄉親,具有特定的範圍,而不是針對不特定的一般社會大衆;
從行爲的結果看,大午公司的借款在大午公司的優化運作下,獲得了很大的增值,帶動了地方就業和其他產業的發展。
朱久虎律師說,大午集團的行爲是沒有產生社會危害性的經營行爲,不屬於犯罪。因此,他希望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爲孫大午“洗刷罪名”。
不過,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馬懷德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法律尚需進一步完善以適應形勢的發展,但這並不能影響對本事件中孫大午行爲的界定。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孫大午的行爲確屬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爲。
孫大午案凸顯民企融資難題
銀行對民企貸款面臨雙重風險,民企貸款常遇“紅燈”。
不管大午集團的行爲是否違法,它都暴露了一個當前非常棘手的問題:民企貸款難。根據大午集團的介紹,他們正是貸款無門才走上集資路的。
中國人民大學毛壽龍教授認爲,銀行對於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能否做到公平對待,是一個老大難問題。相對貸款給國有企業而言,放貸民營企業,銀行要花大量人力、物力去調查企業實際運營情況、股本結構等,某個環節工作落實稍有不夠,就可能出現程序上的風險;而一旦民營企業經營出現問題,那麼銀行就必須面對壞賬風險,而這損失可沒有國家“埋單”,只能由銀行自己承受。這雙重風險,導致銀行對民營企業貸款時常亮“紅燈”。
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經濟學教授則認爲,現實的情況是,正是因爲民企貸款難,導致個別地區出現了私人錢莊、民間金融等現象,有的甚至已“事實上合法化”了。因此,國家的金融政策有必要不斷完善。
毛壽龍教授則比較樂觀,他認爲,入世後隨着國外銀行的加入,民營企業的待遇將不斷改善,因爲外資銀行不可能放棄不斷壯大的民營企業蛋糕,而國有企業在競爭壓力下也會逐步向民營企業放開。隨着我國金融政策的不斷完善,類似於孫大午的事情將會越來越少。
另一種傳聞:孫大午因言獲罪?
有人認爲,孫大午出事與其和地方政府的僵硬關係有關;徐水縣政府對此不能認同。
“孫大午事件”的調查本來到此已告一段落,不過,記者在採訪中卻聽到了另一種說法:孫大午這次出事,非法吸收公衆存款只是一個導火線,更深的原因則是因爲這麼多年來他言語上的“不檢點”和行爲上的“特立獨行”。
孫大午的大兒子孫蒙更是直言:“我父親這次完全是因言獲罪。”
今年49歲的孫大午在當地人眼中算得上一個傳奇人物。1985年,他和妻子承包了家鄉一塊被稱爲“憋悶疙瘩”的荒地,靠養殖1000只雞、50頭豬起家,至今發展成集養殖業、種植業、加工業、工業、教育業爲一體的大型科技民營企業,固定資產過億。
然而,事業的成功並不代表着孫大午“做人”的成功。
首先,孫大午很“摳門”。大午集團副總經理劉平介紹,在對外交往上,公司每年基本沒有什麼招待費,因爲孫大午從來不請客。就算逢年過節給一些單位送點年禮,也都是十幾元一箱的雞蛋。因此在徐水有個說法,能吃上孫大午送的雞蛋非常難。
而平時,孫大午喜歡和學術界的名流交往,與之相對的是,孫大午很“不屑”與政界人士交往,這使一些人感覺孫很清高,很狂。劉平也承認,孫大午與地方政府的關係非常僵,曾和地方上的稅務局、土地局等多個部門有過官司和糾紛。
另一方面,孫大午一直關注“三農”問題,在這方面也可算個專家。他受邀在北京大學、中國農業大學演講時,直言現在農村有八座大山,農民和農村企業在發展中受到很多限制。
在一次與專家的座談中,孫大午更是對銀行的職能進行了質疑,認爲銀行因爲擔心收不回款,現在根本不給農村放貸,如果銀行光從農村吸收存款,而農村又沒有自己的造血功能,發展很成問題。
劉平認爲,集團這次出事,和這些事情或多或少有關係。不過,徐水縣政府有關幹部對此卻不認同。他們認爲,此次查處孫大午絕對是公事公辦,大午集團觸犯法律當然要追究其責任,這與集團和政府部門的關係親疏遠近沒有關係。
農村民企與政府關係問題
專家認爲,深入研究目前農村、農村企業及其與地方政府關係之間存在的問題,意義將非常重大。
自5月底孫大午被刑事拘留至今已有一個多月了,大午集團也陷入了一片混亂。
一個多月來,已有數百名工人和技術人員離開了集團,這讓留守在集團的劉平感到很痛心。
除了食品廠、飼料廠等幾個效益好、見效快的企業還在運轉外,集團下屬的其他企業大都已停工,一片近2000畝的葡萄種植園現在也無人栽種。
大午集團下面還有個設施一流的私立學校————大午學校,現在學校招生也面臨着極大困境。該校副校長平蘭珍說,目前來報名的只有500來人,比去年少了近2000人。
據說,孫大午有一個野心勃勃的計劃:到2005年,建成一個以企業爲主,集醫院、學校等爲一體的現代化小城鎮————大午城。而大午集團員工們普遍的看法是,如果孫大午不出這個事,這個美好的計劃是肯定會實現的。
劉平和孫蒙介紹,他們已擬好了一個爲期4年的還款計劃,準備在4年內還清所有的借款。但一個風傳的消息卻令他們忐忑不安,有傳聞說,政府已籌措了數百萬元,要替大午集團先行償還借款,然後對大午進行拍賣。“這是我最擔心的。”劉平說。
“孫大午案”眼下尚未有定論,大午集團的命運現在也很難預測。作爲孫大午的代理律師,朱久虎認爲,政府和民營企業的關係問題還是體制上的問題,政府對民營企業確實起到了巨大的扶持作用,但在現行體制下,也不能杜絕政府出於經濟動機而對企業的非法干預與遏制。因此,民營企業與政府建立互相信任、良性互動的關係是非常必要的。
不過,徐水縣政府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幹部認爲,這一說法的前提並不存在。一直以來,徐水縣政府對民企都是持積極扶持的態度的。
國家農業部中國農村社區發展促進會的李致英是中國農村問題研究小組成員。李致英認爲,“孫大午案”非常值得關注,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比如私營企業融資問題、私營企業與地方政府的關係等問題,都是我國私營企業所普遍存在的問題。而大午集團又是個農村私營企業,解剖好這個個案,深入研究目前農村、農村企業及其與地方政府關係之間存在的問題,意義將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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