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近日,天津高校陸續開始放假,一些留校學生也開始了他們的暑期打工生活。每年,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都會接到大學生因暑期打工引發的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等問題的爭議投訴。該部門負責人提醒一些準備利用暑假時間勤工儉學或進行社會實踐的學生,一定要留心別誤入種種招工陷阱。學生暑期打工最好應由學校統一組織,個人行爲並不可取。
陷阱一:“黑中介”會賺昧心錢
社會上個別不規範的中介機構利用學生尤其是外地學生急於假期打工的心理,有的誇大事實,有的無中生有,以“某某企業急招暑期打工者”的幌子引誘學生前來報名,收取中介費。一旦交完費,“信息”則遙遙無期,或者找幾個做“託”的單位讓學生前去聯繫。幾趟下來,學生打工熱情銳減。尤其是一些剛進入社會的初、高中學生頓時會感到一片茫然,真不知如何度過假期。
-策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學生暑期打工一定要到有資質、信譽好的職介中心找工作。所謂有資質就是該職介所是否有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和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只有具備這兩個證的職業介紹所纔可以從事職業介紹的工作。
陷阱二:非法收取抵押金
許多學生都反映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往往收取不同金額的抵押金或收取身份證、學生證作爲抵押物。這類騙局通常在招工廣告上稱有文祕、打印、公關等輕鬆體面的工作,求職者只需交一定的保證金即可上班。但往往是學生交錢以後,招聘單位又推託說目前職位已滿,要學生回家聽消息,接下來便石沉大海。
-策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說,用人單位私自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屬於違法行爲。在已經頒佈實施的《天津市勞動就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職工時,不得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更不能扣留身份證、學生證等證件作爲抵押物。學生在求職時要以法規爲依據,對違法行爲予以回絕和揭發。
陷阱三:廉價勞力專在假期找
個別企業平日積攢下一些員工不願從事的髒活、累活,待學生假期一到,找一些學生突擊完成。然後給有限的一點錢打發了事。學生根本不可能以此機會掌握一些社會知識、工作技巧。一些學生本想利用假期找個地方賺“零花錢”,以備不時之需。因此對“打工”的內容往往不太計較,認爲只要有錢賺就可以。
-策略:學生在應聘前要清楚應聘的崗位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性質,不要被眼前的高薪所迷惑,一定要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訂的《計時工勞動協議書》文本對求職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做了規定,特別適合勤工助學的學生了解有關勞動法規。如果學生在求職時遇到職介中心提供虛假信息或與用人單位合謀欺詐求職者錢財等事情,一旦掌握確實證據,可立即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陷阱四:娛樂場所高薪招工
有的娛樂場所以特種行業的高薪來吸引求職者。工種有代客泊車、侍者、三陪小姐,有的甚至逼她們做色情交易,青年學生到這些場所打工,往往容易誤入歧途。
-策略:學生還要根據自身的條件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專家建議中專、高中的學生可以選擇在超市、商場做商品促銷或到快餐店做服務生,不太適宜選擇去酒吧、迪廳等娛樂場所打工;而大學生可以選擇的打工面比較寬,但是也要注意到一些娛樂場所打工時,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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