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實施絕育術後竟再次懷孕,怎麼也想不通的原告亞麗(化名)只好將北京酒仙橋醫院告上了法庭。明天,朝陽法院將公開對此進行宣判。
原告亞麗起訴稱,2000年5月,她因懷孕分娩在北京酒仙橋醫院產科進行了子宮下端剖宮手術加輸卵管絕育術,對雙側輸卵管結紮。手術一個月後出院。去年11月,她再次到酒仙橋醫院產科檢查,醫院確認她已經再次懷孕,同年12月11日,她不得不在該醫院產科進行人工流產術。亞麗認爲,自己積極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分娩時實施絕育術。但經酒仙橋醫院爲自己實施絕育術後竟然再次懷孕,所以要求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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