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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16日公佈2003年上半年全國重點傳染病疫情。出乎人們意料,位居重點傳染病死亡數和病死率榜首的,並不是上半年曾令人們同仇敵愾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而是一個古老的疾病:狂犬病。
相應的數字支持這個統計,今年1月至6月,狂犬病在去年高居甲、乙類傳染病發病數和病死率首位的勢頭依然不減,發病人數達到545人,比去年同期超出89人,其90%左右的病死率,使患上這種疾病的人絕大多數不治。
狂犬病在我國流行已久,自1951年起開展全國性滅犬活動,狂犬病控制工作大見成效,但20世紀70年代以後疫情又開始上升並日趨嚴重。2001年全國狂犬病發病891例,死亡854例;2002年全國狂犬病發病1122例,死亡1003例。
狂犬病疫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當前羣衆養犬逐漸增多,城市的寵物犬、農村的看家犬等數量明顯增加;養犬人由於犬隻註冊、管理費較高等因素而逃避註冊,而有關部門對此又管理不嚴;部分地區人用的狂犬病疫苗冷鏈運轉及管理不當,導致疫苗質量無法保障;部分羣衆犬傷後不能進行正規的傷口處理,或因爲價格較高等因素不接種狂犬病疫苗等,導致死亡。
重大傳染病是不是越來越多?
6月22日,北京“雙解除”前兩日,衛生部通報了發生在各地的包括乙腦、傷寒在內的疫情,此舉被媒體們稱之爲“六大疫情的公佈”。未滿一月後的7月16日,衛生部又將今年上半年27種法定重大傳染病的情況公之於衆。
衛生部頻繁公佈重大傳染病疫情,招致人們頻繁探問:重大傳染病疫情是不是越來越多了?
衛生部新聞辦一位新聞官搖頭否認:“傳染病疫情沒有上升,除了新增法定傳染病非典外,其它的絕大部分呈下降態勢。”
翻檢歷史可以鑑今,我們曾經諱言過傳染病。
1988年春季上海甲肝暴發,夏季北京紅眼病暴發,涉及者衆,但當時幾乎未見到對這兩種傳染病的跟隨性報道。即使是作爲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部,也只是在甲肝被控制後解說了一下疫情——其時,上海市因食用毛蚶而導致甲肝者已近30萬人。
疫情公佈的法律框架搭建於1989年。於當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地如實通報和公佈疫情,並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地如實通報和公佈本行政區域的疫情。
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儘管可以恃法而行,衛生部門顯然缺乏對疫情公佈制度的實踐;時至今年年初,衛生部也只是每年公佈一次全國重大傳染病疫情。
非典改變了以往疫情公佈的情況。長達兩個多月、每天用電視直播的方式公佈傳染病疫情的作法,不僅是在中國公共衛生領域,恐怕是在全世界也開創了一項紀錄。
可以讓人們抱以極大預期的是,非典還將改變今後中國重大傳染病的疫情發佈制度——疫情來源於社會公衆,也屬於社會公衆,作爲一個日益增強服務性的政府,爲公衆提供更完整更準確更透明的疫情信息,也是其職責的一部分。公開疫情信息,是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一面;如果我們什麼都懵懂不知,又談何防治潛伏在身旁的傳染病?
至此,我們可以準確地解讀衛生部新聞官所言:重大傳染病疫情公佈的頻率高於往常,不代表着今年各種可怕傳染病的全面肆虐,而是事關百姓重大利益的傳染病情況的逐漸透明,區別只在於說還是不說。
新聞背景:狂犬病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急性中樞神經系統的傳染病,是人畜共患的疾病,已感染狂犬病毒未發病的動物同樣能使人發生狂犬病。
人的狂犬病絕大多數是由帶狂犬病毒的動物咬傷(抓傷)而感染髮病。潛伏期短到10天,長至2年或更長,一般爲31天至60天,15%發生在3個月以後,視被咬部位距離中樞神經系統的遠近和咬傷程度,或感染病毒的劑量而異。
狂犬病往往有一個短的前驅期,約1天至4天,表現爲中度發熱、不適、食慾消失、頭痛、噁心等;然後進入神經系統的症狀期,約2天至20天,出現應激性增高,胸部壓迫感、胸痛及氣流恐怖症,即用風吹面部時會引起咽喉部肌肉痙攣,這是一種典型的症狀,有助於診斷。傷口部位有疼痛或各種異樣的感覺,有的病人伴有對光、噪音和感覺剌激的應激性增高,通常表現有肌張力增高和麪部肌肉痙攣。交感神經系統病損後出現多汗、流涎、狂躁行爲、焦慮、痙攣性痛性肌肉收縮,在吞嚥時咽喉等部位的肌肉痙攣而怕飲水,故又稱恐水症。
在症狀出現後的14天內,病人往往在痙攣後出現繼發性呼吸和心衰竭,昏迷而死亡。狂犬病有疫苗可供預防,但無特異的有效治療,發病後90%以上病人都會死亡,因此做好預防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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