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剛剛與前奧運冠軍劉璇的母親打完名譽權官司的青年作家湯國基,又以名譽侵權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自己的母校益陽師專(現名湖南城市學院)和寧鄉縣教育局。
據湯國基介紹,1980年10月至1983年7月,他在湖南城市學院中文系(原益陽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科)80級2班學習,1983年7月15日畢業離校。當年他被分配回原籍寧鄉時,竟沒有一個單位肯接納他,此後就一直沒有工作,生活極不穩定。今年7月初,湯國基通過某種途徑看到了自己當年的檔案,發現其中有這樣一句話:“考慮到該生長期患有頭昏失眠等疾病,有時有精神反常現象”。湯國基說,就是這句話傷害了他20年。他因此於14日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湖南城市學院和寧鄉縣教育局共同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100萬元整。赫山區人民法院以賠償標的太高和管轄權不在該區爲由拒絕立案。湯國基告訴記者,索賠2100萬是因爲他蒙辱20年;他將繼續向益陽市中級法院乃至湖南省高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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