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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五羊中學初二學生明仔放學回家時,在公交車站遭到10名年齡在15~18歲的青少年的綁架,向其強收500元“保護費”,其間明仔被打傷,最後被迫向住在五羊新城附近的同學借錢。事後家長立即向事發地派出所報案。記者昨日從派出所獲悉,由於種種原因,目前此案仍在調查中。
中學生被收“保護費”是校園中的常見問題,然而多年來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廣大中學生仍然深受其害。近日發生在五羊新城14歲明仔身上的事情再次給我們敲響警鐘,“保護費”問題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
挾持毒打必須拿500元保護費
據14歲的明仔稱,6月12日下午5時20分左右,他在五羊新城40路公交車站候車,突然有10名年紀約15~18歲的青少年過來,用長約30~40釐米的鐵水管把他挾持到新光酒家首層的樓梯轉彎處,先搶去了他身上僅有的5元錢和羊城通乘車卡,然後逼問他,“有沒有手機?”明仔說沒有,其中的幾名歹徒就用鐵水管毒打明仔,邊打還邊威脅,要他“今晚無論如何都必須拿500元保護費出來,否則就留下一隻手”。
明仔在這夥人的威逼下,只好答應向附近的同學借錢,並在幾名歹徒的挾持下到了同學小馮家。由於這幾名歹徒都守在大門外,明仔才得以用同學的家中電話通知母親。家長迅速趕到現場,並在該區保安協助下,將其中兩名歹徒扭送到東湖街派出所。
肆無忌憚勒索組織號稱“千龍會”
明仔說,他認識其中一人,原來是本校初三學生,據說現在已經輟學。而被抓獲的兩名歹徒中,一名是外校在校初三學生,15歲,另一名16歲,是棠下的輟學青年。明仔的同學向記者透露,按照描述,這幫人就是號稱“千龍會”的勒索團伙,專門向附近的學生收“保護費”,其實不少學生都交過保護費,但都不敢向家長和老師說。
明仔媽媽說,當天晚上把明仔帶到中山一院做X光檢查,發現背上多處軟組織挫傷,有無內傷還需進一步觀察。此事不僅對明仔身體造成傷害,對其心靈也造成很大影響。自從發生此事後,明仔嚷着不去上學,每天上學放學都要父母接送。放暑假後,明仔就成天窩在家裏不敢出門。
再度威脅必須到派出所銷案放人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6月23日下午,即明仔被毒打後的第11天,又有4名歹徒再次來到東山區明仔家附近埋伏。他們抓到了和明仔同學校的鄰居小王,威逼小王叫明仔出來,小王沒有答應,結果遭到他們的毒打,造成頭、臉、胸、背多處受傷,臨走時,他們還要小王轉告明仔家長:“我們是‘千龍會’的人,必須到派出所銷案,放那兩人出來,否則以後見明仔一次打一次。”
此事讓明仔媽媽很是憂慮,“孩子以後還怎麼上學呀,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立刻採取有效措施,把這些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嚴重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歹徒繩之於法。”
校外安全學校認爲很難管理
事發第二天上午,家長帶着明仔到學校反映情況。老師稱,此前並沒有聽學生反映過這些,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這方面的教育,告訴他們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向老師和學校領導反映。但是估計是學生受了威脅,一直不敢說。
據老師介紹,這類事情在校內發生比較少,多是在校外,特別是在放學之後回家的路上,學校很難管。其實如何加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如何與社會力量配合來保證學生在學校和家庭之間這段時間的安全,學校也一直覺得是個難題。
面對“保護費”多數學生只好花錢買平安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針對學生進行的搶劫勒索案近年時有發生,僅越秀區法院今年第一季度審理的此類案件就有19宗。面對勒索,大多數學生不懂得該怎麼解決,結果不僅助長了那些不良青年的氣焰,自己也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個案一:省下早餐交保護費
家住光復中路的林女士告訴記者,14歲的兒子今年讀初二,是個“悶葫蘆”。有將近半年時間,她發現兒子臉色不好,每天中午回家吃飯總是狼吞虎嚥,問他爲什麼,他總是支支吾吾不肯說,後來逼得急了,才說自己的錢都省下來交了每月50元的“保護費”了。林女士知道真相後很是苦惱,“聽孩子說,收保護費的那些學生經常和社會上的人混在一起,舉報吧,又怕他們打擊報復。”最終,林女士只好花錢買平安,每月多給兒子50元交保護費,至今已經交了8個月。
個案二:沒“保護費”就幫手打劫
越秀區法院日前受理的一樁青少年犯罪案發人深省。爲交“保護費”,14歲的軍仔竟然夥同別人去搶劫自己的同班同學,從而由“受害者”變成了“施害者”。
軍仔交代說,去年底一次放學回家的路上,他被高年級學生小黃強收100元“保護費”,軍仔說沒錢,小黃就要他幫忙搶劫。並威脅他,“要麼給錢,要麼幫手,否則有你好看”。軍仔迫不得已,把自己同班的有錢同學名單提供給了明仔。今年1月14日晚上,他帶領明仔在大興街大興士多附近對途經該處的被害人黃某實施搶劫時被抓獲。
個案三:被迫偷錢交保護費
馮女士告訴記者,從去年10月起,她發現上初一的兒子經常從家裏偷着拿錢並且數目越來越大,她問兒子拿錢幹什麼,兒子支支吾吾。12月底,學校開家長會,她才從兒子的同學處得知,有一夥人經常向學生收“保護費”,有的學生被迫偷家裏的錢,有的學生則看樣學樣,向更小的同學收保護費。爲防止兒子再被敲詐,她現在只好每天下午接兒子回家。
專家意見:必要的法制教育課不能省
全國優秀法制輔導員、越秀區法院審判員陳海儀向記者介紹,孩子的心智還不怎麼成熟,面臨“保護費”這些事情會比較怕,考慮也很片面,只要家長正確引導,孩子就不會走上歧途,更加不會參與搶劫了。
陳海儀建議,中學生要大膽對“保護費”說“不”,但是大膽也要有勇有謀。在被勒索時,要留心觀察勒索者,事後立即舉報。同時從孩子的安全出發,有必要教育孩子放學後少在街上流連,更不要和陌生青少年交朋友。
華師大教育科學院學前教育系主任、博士後張博認爲,十四五歲正是青少年的危險年齡段,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更多關注。但是實際情況是,學校和家長忙於知識的灌輸,卻很少對孩子進行必要的法紀教育,孩子們沒有法律觀念,沒有學會正確的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在面對一些問題時就難免採取極端的不良方式。這也給我們的學校提了個醒,必要的法制教育課不能省。我們必須從小培養孩子們依法解決問題的意識、思路和方法,同時也要教育他們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也有專家指出,我們對相關情況還不夠重視,缺乏警惕性。只要我們的老師、家長和公安機關重視起來,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比如相關單位加派便衣警察到學校或校園附近巡邏等,絕對可以大幅度減少這些情況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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