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天津市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新聞發佈會獲悉,天津市新修訂的新招投標規定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這個管理規定的出臺,爲確保天津市建設工程質量把住了第一關,也標誌着天津市在建築市場的規範管理上又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建設工程招投標在建設領域和各類招投標管理中都有着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直接關係着建設工程質量,關係着人民的安全,關係到經濟的發展,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我市招投標管理起步較早,1988年市政府就頒佈了《天津市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期間經過幾次修訂。近幾年來,通過建立有形建築市場,加強對建設各方招投標行爲的管理,全市工程招投標率逐年提高,97年以前我市項目招標率只有4O-6O%,公開招標率更低,而到目前我市基本實現了應招標和應公開招標的工程全部招標和公開招標。並有效促進了全市工程質量明顯提高,近幾年新建工程已基本消除質量通病和安全隱患。工程質量投訴每年以50%的速度減少,建築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各類不規範行爲得到了有效遏制,初步建立起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
據建委有關領導介紹,目前我市使用的是98年出臺的管理規定。這個辦法施行五年來,對規範建設各方的招投標行爲,促進建築業的健康發展,防止建設領域的腐敗行爲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着我市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原辦法已不適應形勢的需要;同時2000年國家頒佈了《招標投標法》,2001年建設部頒佈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這兩部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的招投標活動賦予了新的內容和更加明確的規定,因此去年市政府決定修訂我市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據記者瞭解,這次我市新修訂的招投標管理規定,依據《招標投標法》和建設部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做了較大調整,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進一步明確了使用國有資金和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的建設工程,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必須在有形市場內實行公開招標。對民營、外資投資的一般性項目給予充分的自主裁量權。充分體現了業主在招投標的主導地位和責任,又保障了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二、建立了嚴格的招投標程序和監管制度。新修訂的辦法對招投標的各個環節進行了非常嚴密細緻的規定。招標可採用中介代理招標,評標實行評標專家制度、計算機評標制度,評標過程封閉作業,不允許低於成本價中標,不給串標、擡標和假招標行爲任何可乘之機。
三、增加了招投標程序的透明度。實行三公開,公開招標信息、公開評標過程、公開中標結果。積極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實行中標公示制度,接受大衆監督,對違規企業和個人進行曝光。
四、加大了對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對應招標項目未招標的,除不發施工許可證外,還處以合同價款0.5%至1%的處罰。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進行合同價款1%至2%的處罰。罰款額將在幾萬元至上百萬元,這是以前處罰力度所不及的。同時對連規的招標代理機構和工作人員的處罰更加嚴厲,如評標專家不能公正履行職責的;將給予終身取消專家資格的處罰。也就意味着丟掉了在這個行業的飯碗。(記者/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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