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23日報道,大邱檢察機關已向法院提出對今年2月大邱地鐵縱火案的主犯韓國人金大漢判處死刑。檢察機關同時還要求對涉嫌犯有玩忽職守的大邱地鐵6名職工和當時起火的兩列地鐵火車司機分別判處6年徒刑。據報道,此案將於8月6日正式宣判。
2月18日,因醫療事故導致疾病難愈對生活失去信心的金大漢在一地鐵列車車廂內潑灑汽油,意與他人同歸於盡,但點燃後又因害怕逃出了車廂。這次縱火導致198人死亡。檢察官認爲,金大漢的“自殺”初衷並不能掩蓋這是一起針對地鐵乘客的有預謀的案件,而且事件發生後,金也未表現出任何悔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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