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防止食物污染防止傳染性疾病帶來極大的隱患
北京市衛生局在爲期五天的食品衛生大檢查中發現,全市大中小型餐館的食品從業人員竟有10442人無健康證,衛生行政部門除了責令無健康證者下崗、對違法餐館進行罰款處罰外,還強調:無健康證者不能從事食品加工工作。
據介紹,10442名被查出的餐館工作人員無任何的醫療證明,也無法證明他們本身是否健康,是否帶有傳染性疾病,給防止食物污染,防止傳染性疾病帶來極大的隱患。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有關負責人說,這些無健康證人員文化水平較低,不懂法,不知道食品加工操作規範,衛生意識差,竟然直接參加食品的加工製作。據分析,這主要是因爲餐館工作人員流動性大,老闆懶得花錢、花時間給自己的僱員辦理健康證。對此,衛生行政部門對這次檢查中發現的無健康證的人員,停止其參加食品加工製作工作,並給予行政處罰。同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加大對這些非法從事食品加工製作人員的監控,對有類似問題的餐飲業要進行反覆的監督檢查,對出現上述問題的食品企業要重複進行檢查,一經發現還存在問題,將加大、加重處罰,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北京市衛生局要求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食品製作、銷售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參加食品加工製作工作,未取得健康證的人員不得從事食品加工製作工作,否則將依法進行處罰。
《食品衛生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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